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66号2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袁峰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共10项,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袁峰、袁作琳、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璐、姜蕴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