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1-0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盛家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新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李贤彩为肖行亦母亲之妹;中山乐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刚持有深圳前海新好投资有限公司 50%股权,同时担任深圳前海新好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执行董事,为深圳前海新好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37768899.45元,较年初增加66.2%,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31842735.45,较年初增加31.6%,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2923077.81元,较年初减少46.7%,主要系摊销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6333191.75元,较年初减少30.3%,主要系预付非流动资产款项减少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7531054.05元,较年初减少39.1%,主要系到期兑付所致
6.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1878873.13元,较年初减少47.6%,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168450396.8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9%,主要是去年同期疫情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151525949.8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8.8%,主要是原材料成本上升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527415.1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3.2%,主要系收入上升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8635210.6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7.54%,主要系收入上升所致
5.管理费用:本期40190993.4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3.97%,主要系增加管理投入所致
6.研发 费用:本期23944565.4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8.1%,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42923176.8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8%,主要系逾期利息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200962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22.19%,主要系转让损失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13916661.4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2.1%,主要系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263785.37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2.3%,主要系支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乐兴”)拟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截至 2021 年 3 月 9 日,中山乐兴共增持深圳索菱股份 10,797,300 股,增持金额为50,000,403 元。
2、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移送破产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广东索菱被移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2021年3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与母公司程序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广东索菱收到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下发的《通知书》【(2021)粤 03破申 90 号】及《重整申请书》,债权人江苏鑫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请求深圳中院程序合并审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和被申请人重整案;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山乐兴通知,中山乐兴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5 号),中山乐兴通过合同取得深圳索菱控制权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及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4、公司于 2021年3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1】283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交所纪律处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5、 受涉诉事项影响,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6、报告期内广东索菱、索菱精密银行账户被冻结、广东索菱机器设备被查封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
7、广东索菱名下多个银行账户以及位于惠州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科东路1号的房产被轮候冻结、轮候查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8、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8》,深圳索菱在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报告担保事项时获悉,其全资子公司香港三旗和三菱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签订《意向书》。根据《意向书》,香港三旗将为三菱提供电子设备,合同总价为 218,900,000 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在测试阶段,未产生批量交付;
9、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受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影响,公司收到《限制消费令》并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为二年;
10、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及原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1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银行账号被冻结、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所有的不动产、应收账款、机器设备被查封冻结等情形。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
1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情形,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
13、2020 年 8 月 21 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2020 年 9 月 18 日,深圳中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为了提高重整效率和重整成功率,维护经营稳定,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号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0)粤 03 破申475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详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号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14、公司于2020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公司被移送破产审查的公告》,公司收到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19)粤 0305执 6646 号】,公司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尚未裁定受理对公司的移送破产审查申请;
15、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由深圳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0)粤 03 破申 661 号】及债权人向深圳中院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书》,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