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87版)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995.70万元,同比增长49.89%;实现利润总额12,664.16万元,同比增长49.2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94.35万元,同比增长21.2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9.23万元,同比增长22.34%。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30,304.4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1.15%;负债总额179,814.22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5.55%;资产负债率54.44%%,比上年末增长5.78个百分点;流动比率118%,比上年末的131%下降1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贡献毛利40,224.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35.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20,849.05万元,比上年增加5,645.49万元,其中本期折旧与摊销7,079.3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0,675.53万元,比上年减少33,884.26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38。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48,764,199.00元、预收款项-48,764,199.0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42,329,837.11元、预收款项-42,329,837.11元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本年度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与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说明,并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一、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
1、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与审批程序。
2、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自然人何建明、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常年饲料销售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与持有华龙集团10.18%股权的股东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发生的常年饲料销售业务。
(三)关联方介绍
1、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
关联关系说明:南平市建阳区周家淡水养殖场经营者为刘宝荣,刘宝荣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之妹夫,其本人亦持有公司3,390,025股股份(截止2020年12月31日)。
2、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关联关系说明: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经营者为林力,林力系公司董事、股东林家兴之子。
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关联关系说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是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股东,持有华龙集团10.18%股权,是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何建明
关联关系说明:何建明系公司监事、股东何修明配偶的兄弟。
5、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吴开铨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子女配偶的父亲。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公司饲料销售执行统一的产品定价制度,向关联方销售饲料产品定价依据与同等规模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价格定价依据一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陈加成、柯玉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17日、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陈延嗣、戴文增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华龙”)、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黎明”)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华龙集团81%股权,华龙集团持有邵武华龙55%股权、持有永安黎明60 %股权。
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迈”)是邵武华龙的参股公司,邵武华龙持有其30%股权;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昌民”)是永安黎明的参股公司,永安黎明持有其40%股权。
浙江凯迈、永安昌民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申请授信,为保障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浙江凯迈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邵武华龙拟为浙江凯迈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国富(持有浙江凯迈26.25%股权)、刘方辉(持有浙江凯迈21.875%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喻涛(持有浙江凯迈11.875%股权)、张仰枝(持有浙江凯迈10.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浙江凯迈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永安昌民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永安黎明拟为永安昌民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春喜(持有永安昌民47.4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刘星伟(持有永安昌民6.60%股权)、范祖增(持有永安昌民6.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永安昌民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实收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0 年8 月11日
注册地址:邵武市养马洲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销售;畜禽、淡水养殖、销售;养殖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邵武华龙资产总额为81,709,392,55元,负债总额为17,979,595.43元,净资产为63,729,797.12元,营业收入为409,739,284.55元,净利润为15,997,459.90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配合及混全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经营范围:永安市北塔路15号(燕西狮子山工业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黎明资产总额为110,955,167.16元,负债总额为19,719,824.09元,净资产为91,235,343.07元,营业收入为408,695,507.75 元,净利润为19,258,603.21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实收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柚都南路2-1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销售(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塑料制品、饲料及饲料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及未经加工的禽蛋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凯迈资产总额为51,653,751.59元,负债总额为37,734,993.44元,净资产为13,918,758.15元,营业收入为152,690,532.69元,净利润为1,294,967.9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春喜
成立日期:2000年 5月30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西洋镇下街湖腾坑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生物有机肥复混肥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昌民资产总额为 41,919,252.60元,负债总额为22,705,164.53元,净资产为19,214,088.07元,营业收入为40,017,013.61元,净利润为-4,322,694.9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浙江凯迈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邵武华龙拟为浙江凯迈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国富(持有浙江凯迈26.25%股权)、刘方辉(持有浙江凯迈21.875%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喻涛(持有浙江凯迈11.875%股权)、张仰枝(持有浙江凯迈10.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浙江凯迈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2、永安昌民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永安黎明拟为永安昌民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罗春喜(持有永安昌民47.4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自然人股东刘星伟(持有永安昌民6.60%股权)、范祖增(持有永安昌民6.00%股权)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永安昌民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浙江凯迈、永安昌民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不高,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同时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风险控制上,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其他自然人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无法对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提供反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采购进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以期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金融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本议案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
上述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为决策机构,授权总经理批准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财务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二)公司财务中心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三)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屿”)拟向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商粮食”)连续交易不确定数量的饲料原料产品并拟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为促进厦门金屿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厦门金屿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实收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朝华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33号第11层B单元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饲料批发;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贸易代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金屿资产总额为387,665,647.71元,负债总额为308,361,689.61元,净资产为79,303,958.10元,营业收入为1,109,077,881.67元,净利润为470,520.75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担保范围及主要内容:厦门金屿与夏商粮食连续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代理采购或进口等)不确定数量的鱼粉、鸡肉粉、肉骨粉、乳清粉等饲料产品签订的所有协议书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内贸/进口代理采购协议书、买卖合同、赊销合同、预付合同等在内的所有协议书、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以及厦门金屿出具的承诺函、确认书等函件)以及厦门金屿向夏商粮食开立的担保书,夏商粮食依据上述协议而享有的对厦门金屿的全部债权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代理费、银行费用、仓储费、物流费、通关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厦门金屿违约而给夏商粮食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担保期限: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能够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能够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原材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等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2、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
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标的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
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为充分利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方式及期限
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1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5、信息披露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活期结构性存款时,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管理总额度内可持续运作,公司有权根据情况支取本息,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对于公司购买的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国家宏观经济、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以及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本)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2019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需要将期初“预收款项”金额除租金外全部调整至“合同负债”,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