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拟通过对持股公司增资的方式取得持股公司70%股权(持股公司是LG化学在中国境内新设的一家公司),并通过持股公司间接购买LG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的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7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披露了《杉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补充协议及附属协议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中国大陆交割已于2021年2月1日0时(中国标准时间,东八区)发生。上述会议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60天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并在实施完毕前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根据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杉金光电(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
二、毕马威咨询(香港)有限公司对中国大陆交割日前12个月标的资产的EBITDA的专项审核工作尚在进行中;
三、LCD偏光片业务有关知识产权的变更登记程序尚在进行中;
四、台湾乐金LCD偏光片业务的交割工作持续推进中。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经事后自查发现,部分内容未同步更新,现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更正情况
第二章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等相关情况
更正前:
发行对象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和鄞州捷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更正后:
翁惠萍系杉杉集团现任董事长。2018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8号,认为翁惠萍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决定对翁惠萍处以30,000元罚款。
除上述外,发行对象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和鄞州捷伦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已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LG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的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70%的权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修订事项外,预案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