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2)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6日,公司与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拟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5亿元,用于打造“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与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
根据投资合同约定,将由公司、安徽子公司和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安徽子公司承继公司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在马鞍山新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4)。该事项后经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徽子公司与马鞍山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1年2月24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2021年4月20日,安徽子公司取得马鞍山市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关于泉峰汽车精密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雨环审【2021】2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