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70版)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1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 2020 年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五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57.60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准则的判断依据,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各项投资并非为了短期交易、不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并非衍生工具,对于公司而言是权益工具而非负债,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该类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项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0 年度,本公司通过评估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242.92万元。
三、本次计提提信用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57.6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27.26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27.26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为242.92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2.92万元。
综上,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7.26万元,减少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70.1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票据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本报告期拟对应收票据计提101.77万元减值准备。
2、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账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冲回坏账准备634.06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173.96万元。
4、长期资产减值
(1)本公告中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报告期拟对相关分子公司计提37.2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拟对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计提78.6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五、 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公允价值确认,在期末时按公允价值来计量,对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
本报告期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减少242.92万元。
六、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1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鲁化好阳光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化好阳光”)、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泽作物”)。在此期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1,578.07万元。根据公司业务运作情况,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时泽作物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通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1、关联人基本情况: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魏启乔
(2)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销售农药套装、灌溉肥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285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615.38万元,净资产-369.43万元,主营营业收入2074.61万元,净利润-107.65万元。(数据来源于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魏启乔持有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20%股权,担任总经理。
1.3、履约能力分析: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主要业务是采购公司水溶肥为主,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1、关联人基本情况:鲁化好阳光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凤魁
(2)注册资本:15,20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化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
(4)注册地址:滕州市木石镇镇政府院内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19,788.80万元,净资产15,822.95万元,主营营业收入29,377.99万元,净利润103.22万元。(数据来源于鲁化好阳光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2.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鲁化好阳光45%的股权,公司常务副总裁担任鲁化好阳光董事。
2.3、履约能力分析:鲁化好阳光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提供劳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也将督促公司提高对相关事项预测的准确度,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尽量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使其预计金额更加准确和合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1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根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及激励方案,2021年度,公司拟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情况如下:
(一)董事报酬
1、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8万元/年;
2、公司向非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4万元/年。同时公司兼职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
(二)监事报酬
公司向监事发放的津贴为4万元/年。同时公司兼职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总裁基本薪酬为50万元,绩效薪酬为40万元。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为20-40万元,绩效薪酬为10-30万元。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情况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和执行,年度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1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主要内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2、 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证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购买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相关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范围中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3、 投资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4、 实施方式
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证券投资: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实施风险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每项风险投资的特点成立特定项目组或指定专人,对每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执行、监督;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5、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最终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实施证券投资过程中的潜在操作风险。
若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发生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或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或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或发生其他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将导致公司承受一定程度的投资损失的风险。
4、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细则等对开展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自有资金的安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经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特定项目组负责分析和跟进证券投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和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1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于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2021年年初数,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1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备案工作,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均以其高素质的专业队伍、齐全的从业资质、丰富的执业经验、严格的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此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
业务资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完成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备案工作。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2020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4名,注册会计师45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86名。
本期签字会计师:李领军,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就职于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812)主审及签字会计师,从事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482)IPO审计、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376)增发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8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兼职情况,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 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0,945.2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0,06.2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569.6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99.07 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执业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松清,2009年加入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于2010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加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本行业中从业时间近10年,从事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越,2009年起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事务所,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 家。 拟签字会计师:李领军,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就职于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812)主审及签字会计师,从事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482)IPO审计、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376)增发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8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兼职情况,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2次,具体如下: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备案工作。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