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1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每股价格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181,999,850.2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1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518Z002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286.25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91.45万元相差5.20万元,系建行募集资金账户中属于发行费用的资金5.20万元尚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以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50100009300001003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755904540710402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756268652374账户已使用完毕,本年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以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7月30日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三方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0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30.87万元,各项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0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6,144.66万元,各项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注1: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比例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产生的利息。
注2: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 4,194.86 万元全部用于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配套资金投入。
注3: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比例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产生的利息。
附表2:
注1: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水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仕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诉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拖延拒付工程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民终1063号民事判决提起的再审申请。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作出了(2020)最高法民申158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2020年12月29日双方协商就螺蛳湾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事宜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二)其他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公司诉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因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迟迟不与公司进行结算,2016年8月30日,公司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08民终2050号判决。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高院邮寄的(2020)赣民申1346号再审申请书,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再审,截至本报告日,省高院裁定提审。
2、累计诉讼之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累计诉讼中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共21件,截至本报告日,已结案19件,涉案金额合计257万元,未结案件2件,涉案金额合计2,060.94万元。
3、其他:公司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其他:截至2020年4月27日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共19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已结案件17件,涉案金额合计647.18万元;未结案件2件,涉案金额合计1,825.57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3,889,610.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085,762.59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999,850.2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登记手续,于2020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1,735,132.4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327,349.71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