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永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
2021年1-3月全口径签约销售金额94.06亿元,签约销售面积34.7万平方米;2021年1-3月权益口径签约销售金额 52.63亿元。
2、报告期内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注:上述权益比例有可能因为引入合作方或跟投企业有所变动。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进展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0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 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玲女士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公司2021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8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66。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67 。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68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69 。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方
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持有中交润致(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致公司”)51%股权且合并其财务报表,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润置”)持有润致公司49%股权。润致公司所开发的北京亦庄橡树湾项目开发及销售情况良好,陆续有富余资金结余。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润致公司股东方拟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润致公司富余资金,预计自本项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调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6.5亿元,年利率不超过4.18%,其中华通公司调用不超过13.515亿元,北京润置调用不超过12.985亿元,每笔资金使用期限自调用日开始不超过1年,调用资金可循环使用,调用期间内任一股东方在任一时点的调用余额均不得超过各自限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大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润置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北京润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年度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润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本次各股东方调用润致公司闲置资金,将充分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润致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润致公司其他股东方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对等;我司对润致公司合并报表,润致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润致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润致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润致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63,861.09万元,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287,220.52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276,64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文件要求,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我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六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了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按照租赁准则的要求,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他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2、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我司选择第二种处理方式,即根据首次执行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期初调整涉及的具体科目及金额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执行租赁准则将使得公司年初合并口径资产、负债同时增加8,048.72万元。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69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68号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