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塑料薄膜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用途及产能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及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生产模式
基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公司各生产基地依据市场需求组织具体的生产活动。公司各生产基地采取按需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组织具体生产安排,生产系统独立完整。公司对大单订货采用不间断连续生产,并以自动化控制生产,保证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原材料采购模式与上游产业链
公司的原材料聚酯切片和聚丙烯等都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公司根据选购生产资料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采购方法。公司所需的大宗原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基本由公司采购事业部负责采购。采购事业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根据订单及各部门物料需求,形成中短期采购计划。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筛选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质量合格,供货价格及结算条件符合公司要求,并与之保持长期合约关系。
3、销售模式与下游产业链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工业品或消费品的中间产品,主要采取面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各类印刷品生产商、包装膜制造商及电子信息用膜材料制造商。公司根据产品生产技术和所面临的客户不同,设立不同的营销部门,负责相应产品的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等工作。公司各生产基地与客户进行无缝式连接,以实现更为贴近的客户服务,以持续深耕老客户、挖掘开拓新客户,确保全产全销。
(三)主要产品生产工艺
公司主要产品BOPET薄膜采用共挤平膜双向异步拉伸生产工艺,产品采用流水线平膜法,经多级纵向拉伸、横向拉伸生产工艺及热定性过程进行生产,整个生产过程高度重视并强化各级工序段的温度、压力、速度等工艺参数的控制。 公司产品CPP薄膜采取多层共挤流延非拉伸工艺,经过配料、多层共挤、铸片、测厚、电晕处理、收卷、时效处理、分切等工序制作而成。整个控制过程注重对压力、温度、收卷张压力控制,提高薄膜质量,同时注重净化防护和蚊虫防护,确保卫生安全性能,以满足食品药品包装高要求。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业务已由传统塑料薄膜转向新材料行业。国家新材料产业“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先进高分子材料列入重点发展六大材料之一,未来拥有数万亿的市场规模,前景广阔。国家“十四五”重点发展的薄膜产品中鼓励发展新兴应用领域的薄膜产品,在国家战略及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关键基础工业材料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核心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规模日益扩大,公司生产的特高压电容膜已经实现了替代进口。
2、周期性特点
公司CPP薄膜系传统产品,由于投资门槛较低,处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每年下半年集中供货会导致需求旺季的特点。
公司BOPET薄膜差异化产品比较均衡;普通产品一般遵循行业周期按高峰2-3年、中间1-2年、低谷3-4年循环。
公司光学膜、特高压电容膜所属新材料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且属于朝阳产业,整体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3、所处的行业地位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薄膜及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在传统薄膜和新材料领域产品受到业内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42项,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1项。公司BOPET薄膜位居同行业前列,部分产品光学扩散膜、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膜、免涂布镭射压印膜属于行业领先。公司CPP薄膜产品处于国内行业领先,系CPP细分领域头部生产销售企业;公司光学膜位居国内前三,属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替代进口。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疫情带来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重大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和市场风险加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的外部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围绕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的思路,专注薄膜产业,积极研发创新,各项指标均实现大幅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07.68万元,同比减少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3.71万元,同比增长193.92%。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抢时间,抢市场,疫情防控不放松,生产经营不停步,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引领薄膜行业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1、2020年年初面对突发疫情,公司春节不停产,始终保持稳定的生产与销售。生产方面,公司积极动员生产线员工春节错峰返程,提前排班,由于原材料储备充足,公司各条生产线均保持良好高速运行。销售方面,由于年初大部分企业的物流运输受影响,公司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使得公司运往各地的货物均保持物流畅通,同时公司及时与客户有效沟通,基本上没有影响客户的生产计划,稳定客户的同时增加了公司效益。
2、公司的各生产线均为国外进口,设备先进、工艺领先,为保持设备的稳定、高效运行,公司提前规划、分步实施,预先做好各条生产线的维护保养。因此,在整个行业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各条生产线均保持高速稳定运行。
3、主导技术创新,持续走差异化产品战略。产品技术创新是服务市场的基础,积极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拓展新领域,推出了光学扩散膜、烟包转移膜、亚光膜、镭射直压膜、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膜、锂电池软包、高阻隔膜、镀铝级膜MCPP、低压并联膜、脉冲电熔膜、安规电容膜、特高压电容膜等获得市场认可,光学膜高透防雾膜研发成功,订单供不应求,正研发的抗水解抗老化膜,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优化的产品结构,成为公司业绩增长最坚实的基础。
4、公司对科技研发项目进行了常态化管理,设立了科研评审委员会,对各子公司有技术创新、质量工艺改进、提升经济效益的项目进行立项,经筛选内部立项10项,申报市级技术改造项目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光学膜生产线列入国家产业振兴重大项目,系国家重点支持产业,获国家财政补助。报告期内已达到设计产能要求,并通过国家项目验收。
5、公司继续深挖客户需求为后续产能、新产品释放筑牢坚实基础,加速海外重点市场成长,拓展国内市场份额。目前公司的客户群体已包括激智、大禹、宇龙、广顺福、长宇、东旭成,乐凯、东电化电子等,同时积极利用市场资源加速外贸“走出去”,拓宽销售渠道,通过交流展会、技术推介会、展业展览会,进一步抓实品牌宣传,多元化市场开拓,海外重点市场快递增长。报告期内,CPP薄膜出口量同比增长6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93.92%,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产销占比,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报告期内,将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2019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分别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作为2020年1月1日期初科目余额。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 平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千禧路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骆平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任职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各项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015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总资产为2,715,614,830.53元,同比增加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05,067,265.79元,同比增加7.94%;
实现营业收入1,509,076,837.25元,同比减少8.3%;
实现营业利润204,190,547.36元,同比增加190.4%;
利润总额202,339,065.14元,同比增加18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37,119.86元,同比增加193.92%。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033,159.77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后,加上2019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487,918,494.36元,2020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04,951,654.13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控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016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017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共计616.23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情况,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实际发展。
关联董事骆平、王江平、沈亚平、黄剑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018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特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投资管理制度》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对《投资管理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投资管理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019号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02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5-10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议案7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议案5、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陈、寿舒婷
(2)联系电话:0575-87380005 传 真:0575-87380005
(3)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4)邮政编码:3118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3”,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5:30在千禧路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明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01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总资产为2,715,614,830.53元,同比增加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05,067,265.79元,同比增加7.94%;
实现营业收入1,509,076,837.25元,同比减少8.3%;
实现营业利润204,190,547.36元,同比增加190.4%;
利润总额202,339,065.14元,同比增加18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37,119.86元,同比增加193.92%。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与会监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016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授信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017号公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2020年度薪酬共计73.2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因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018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019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 东 南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骆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民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海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2.25%,主要系本期账期客户销售额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4.32%,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8.97%,主要系本期代员工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9.67%,主要系本期有部分设备安装完毕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6.16%,主要系本期支付账期材料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工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9.60%,主要系本期支付员工年度奖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7.39%,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销量下降,本期销售增加所致;
2.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交纳增值税增加,相应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9.51%,主要系会计政策变更对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示,上年同期未调整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4.2%,主要工资,办公费,折旧摊销费及中间服务机构费用等有所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47.72%,主要系本期增大研究投入,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767.97%,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期不存在存货跌价,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8.16%,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计提了所得税费用所致;
9.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83.93%,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且各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都有所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进展进行了公告。报告期内,部分案件已进行了判决,并根据判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目前其他诉讼事项正推进中。
3、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 平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鉴证等服务,聘期一年。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立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管委员(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立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事务所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2020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积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魏琴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夏育新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钟建栋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立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询了立信事务所的业务规模、职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信息,查验了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了立信事务所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鉴证、咨询等服务情况,并召开专门会议予以审议,认为: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提议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立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关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立信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的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二、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7.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
2、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
3、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综合授信。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市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由于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同花顺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骆平先生、独立董事周伯煌先生、财务总监钟民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陈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及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业绩说明会页面http://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174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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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