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苏同先生、孙学先生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5人,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相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2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649.122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30%、郭冬云持股43%、符元喆持股7.7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5,398.8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458.0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40.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749.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95.06万元。
2. 浙江乐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3202-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艳峰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中介)、会务会展服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卢艳峰持股41.56%、公司持股20.00%、杭州龙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00%、杭州梦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52%、宁波新西乐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682.8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50.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33.09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928.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5.91万元。
3.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2层20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8.258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凯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影视策划。(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杨凯持股22.08%、新奥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00%、天津沁燃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北京海米科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45%、上海求得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1.92%、徐达持股11.05%、奇艺博同张家口洋河新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53%、钱卫持股2.07%、上海木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91%。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9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34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万元。
4.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9层905、9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礼品、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00%、张文娟持股40%、何叶紫持股11%。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3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0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0.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71万元。
5. 北京紫禁兰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影创空间大厦401-05号(怀耿路120号院2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峰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母婴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照明设备、电子元器件、玩具、办公用品;租赁灯光音响设备;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北京景山英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0%,公司全资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持股49.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55.13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6.7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8.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1.62万元。
6. 善易(天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好邦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101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宇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电影制作、发行、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从事广告业务;艺人经纪服务;网页设计制作;新产品新材料开发应用;代理旅游文化的宣传、开发经营、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数字科技、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动漫画的设计;美术设计;影视策划;影视文学创作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服务;演出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高宇持股50.00%、公司持股5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816.7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4,115.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98.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08.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7.40万元。
7. 上海智硕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汝南街63号404-20单元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凌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产品造型及包装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情况:IPG Mediabarands (HK) Limited持股50.00%、公司持股5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0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万元。
五、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
2.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时,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本人相关的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1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600万元。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6,6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续保及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6,600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可具体调剂使用额度。授权担保主体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北京博大网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大网联”)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7层01-0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晨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博大网联100%股权,博大网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博大网联总资产为人民币3,427.8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52.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74.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06.5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45万元。
2.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捷报指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6层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轶俊
经营范围: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捷报指向100%股权,捷报指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捷报指向总资产为人民币42,015.5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449.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34.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886.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53.91万元。
3.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华扬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6层1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委托加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创想100%股权,华扬创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扬创想总资产为人民币48,397.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775.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622.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135.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9.03万元。
4.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扬”)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46号301室-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嵘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鞋帽、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材、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母婴用品(除食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饲料及添加剂、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箱包、眼镜(除隐形眼镜)、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橡塑制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包装种子、花卉苗木、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上海华扬100%股权,上海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66,190.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9,302.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888.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1,962.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59.64万元。
5.北京旗帜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旗帜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2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涛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器设备、通讯器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旗帜创想100%股权,旗帜创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旗帜创想总资产为人民币3,600.6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84.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6.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64.4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3.87万元。
6.北京派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派择网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二层2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派择网络100%股权,派择网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派择网络总资产为人民币8,428.2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96.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31.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440.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4.85万元。
7.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驷轩苑北京”)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1号1幢2层203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建萍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汽车维修(仅限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的机动车维修);旧机动车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控制驷轩苑北京100%股权,驷轩苑北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驷轩苑北京总资产为人民币18,704.8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583.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1.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05.5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27万元。
8.Hylink (HK) Digital Solution Co., Limited(“华扬香港”)
注册地址:Suite 1113A, 11/F., Ocean Center, Harbour City 5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负责人:苏同
经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数字营销整合解决方案,涉及媒介采购,搜索营销,内容营销,创意策划,程序化经营,社会化经营,视频制作,数据分析及支持,活动策划等。
公司间接控制华扬香港100%股权,华扬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扬香港总资产为2,043.4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831.56万美元,净资产为211.86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441.83万美元,净利润为76.45万美元。
9.上海数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海数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39号20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海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咨询,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服装服饰、纺织品、鞋帽、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除食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厨房用具、卫生用具、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办公用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数行100%股权,上海数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数行总资产为人民币6,381.7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72.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09.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137.9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09万元。
10.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华扬世联”)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A120-6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艺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保税仓库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零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世联100%股权,华扬世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设立,无2020年度财务信息。
11.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驷轩苑海南”)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楼6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耀菲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形象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驷轩苑北京持有驷轩苑海南100%股权,驷轩苑海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设立,无2020年度财务信息。
三、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公司与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6,600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
七、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50%,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663,662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40,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概述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6日就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
3、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公示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公告编号:2018-006)。
4、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08)。
6、2018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13日,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443.89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7、2018年4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8、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陈牧川被动离职、马译斐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对陈牧川、马译斐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万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2人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2月1日,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2.4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52.91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进行授予。2019年6月3日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股份1万股,公司实际向54人授予101.4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64元/股。
10、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成绩为合格(3.0-4.0),根据《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70%的比例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由公司按回购价格1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钟孝益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钟孝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764股。
11、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MADELYN LORRAINE FITZPATRICK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6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江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张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高爽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200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赵灵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2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谭辉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404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陈盟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29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李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邱博涵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8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陈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朱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5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5.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1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7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750,917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8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65,02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6、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程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568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金钢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04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7、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兰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王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杨谊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636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李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7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18、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邬佩佩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196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李毅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33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黄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75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9、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李韵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188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张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01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俞世平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426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冯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于慧楠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332股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663,662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40,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要求,在2018年至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5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3,962股。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103,962股,占公司2020年8月10日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228,615,614股的0.920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663,662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7.261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440,3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3.4028%。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98元/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0.7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64元/股,故预留部分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为6.6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全部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一致同意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和回购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825 公司简称: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22,140,351.0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30,070,874.43元,减去本年实施2019年度派发的56,599,918.02元股利及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214,035.1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3,397,272.38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围绕品牌客户需求提供全案服务解决方案,深入理解客户业务与品牌发展战略,以技术/数据驱动品牌服务全链路,为品牌主提供品牌营销、品牌运营、品牌内容、品牌技术、品牌传播等全案服务内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平台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挖掘、提取、预测、监测、比对和分析商业数据结果,从全局视野观察和理解品牌、市场和消费者,形成全域营销策略建议,赋能于优秀品牌运营,为品牌主提供全域增长服务。
公司基于多年来与业内媒体的良好合作基础,打通优质媒体的渠道数据,破解媒体数据孤岛化的难题,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技术投入和行业经验积累,以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做到投放优化管理,真正做到全面的人群洞察和完整的人群画像,有效找到核心人群,提高营销精准度。同时公司以自主研发的程序化购买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等,匹配客户营销数据系统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有效管理数据资产和分析报告进而引导后期策略规划调整,协助客户在各个营销活动中进行数据营销应用,助力提升营销效果。同时公司响应国家新基建战略,在5G时代下探索物联网营销等新型营销业态,积极主动布局相关技术和应用,重新定义营销新生态。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品牌营销服务和品牌运营服务:
品牌营销服务主要是向品牌提供全域整合营销服务,按照统一的营销目标,系统化把各种独立营销方式综合在一起,更有效地向消费者传递和表达客户的品牌形象和产品信息。公司可以按照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单独或者系统性提供部分或者全链路营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咨询、策略策划、内容制作、全域媒体投放、IP内容合作、公关服务、社交媒体运营、程序化购买和监测分析等技术性支持、销售推广、会员服务等。
其中品牌内容服务主要是围绕品牌客户品牌价值积淀的需求痛点,提供品牌设计与创意、产品设计与创意、内容创意等。同时,公司注意积累时尚类、国潮类、动漫类等内容IP,赋能品牌客户“借势”跨界宣传、创意产品设计与生产、衍生品设计与生产销售等品牌价值需求,为品牌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元素,获得良好的“圈层加成”效应。
品牌运营服务主要是依托自身品牌服务的长期优势经验为品牌客户提供运营服务,包括(1)基础类服务:线上店铺运营、渠道导流与采购、仓储物流、售后与会员管理等。(2)核心服务:结合公司品牌营销、品牌文化服务能力,提供产品创意设计与策划、包装创意设计与策划、新渠道(如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开拓、IT服务(DMP、用户标签系统、营销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等)、品牌营销服务、效果营销服务等。(3)特色服务:内容IP赋能跨界合作的产品销售、5G物联网平台应用以及与中小品牌、新品牌、海外品牌成立合资公司,结合内容能力、营销能力、运营能力共塑品牌产品线,深耕新老渠道。
3、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经过艰苦努力,中国率先实现复工复产,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3%,宏观调控积累了新的经验,以合理代价取得较大成效。中国5G商用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领域快速发展,疫情导致互联网用户的网络使用程度进一步加深,线下场景持续向线上迁移,从生活服务、社交、商务、教育、视频(直播)、娱乐等领域延伸出众多营销触点、服务体验甚至新的行业生态。政府监管、政策导向、流量分化与再集中、万物互联,都导致移动互联网各个赛道彼此和跨赛道激烈竞争。
疫情促使重线下服务的服装、奢侈品品牌转战小程序渠道,相关商业运营逐步成熟,业务增速明显。社区团购类小程序全年持续发展,通过精细运营增强用户依赖度,在年底实现大爆发,短视频内容平台的直播流量占比持续提升,用户在观看直播中购物的习惯逐步加深,各类KOL/明星热衷于下场做直播带货,用户基于对其信任和喜爱选购商品,营销场景线上化及紧贴流量的营销节奏推动企业广告投放预算向线上转移、向零售新渠道转移,探索新的市场机遇,打造差异化营销,推动全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保持增长,继续挤占抢夺其他媒介市场份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3,765,644.95元,同比减少1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09,539,354.91元,同比增长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848,860.55元,同比增长9.32%;
基本每股收益为0.93元,同比增长9.4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903,749,563.66元,比上年末增长1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76,234,064.92元,比上年末增长5.1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0户,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