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证券简称:北辰实业公告编号:临2021-022
债券代码:122351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债券简称:20北辰 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 — 房地产》的要求,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概述
2021年1-3月,就房地产开发而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总土地储备686.18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611.09万平方米;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无新开工面积,开复工面积511.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81%,竣工面积11.43万平方米;在项目销售方面,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4.07万平方米,同比上升59.70%,权益销售面积11.8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63.26%,销售金额26.12亿元,同比上升60.74%,权益销售金额20.79亿元,同比上升56.20%,结算面积48.39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88.55%,结算金额61.74亿元,同比上升185.70%。
2021年1-3月,就持有型物业而言,会议中心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32.88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5,179.30万元;写字楼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44.84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16,304.39万元;酒店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28.43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5,694.57万元;公寓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18.43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4,025.39万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本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月 29 日
公司代码:601588 公司简称:北辰实业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小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公司一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2021年1-3月,就房地产开发而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总土地储备686.18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611.09万平方米;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无新开工面积,开复工面积511.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81%,竣工面积11.43万平方米;在项目销售方面,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4.07万平方米,同比上升59.70%,权益销售面积11.8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63.26%,销售金额26.12亿元,同比上升60.74%,权益销售金额20.79亿元,同比上升56.20%,结算面积48.39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88.55%,结算金额61.74亿元,同比上升185.70%。
2021年1-3月,就持有型物业而言,会议中心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32.88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5,179.30万元;写字楼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44.84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16,304.39万元;酒店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28.43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5,694.57万元;公寓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18.43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4,025.39万元。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提升本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经营稳定性,2019年9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北辰集团持有的亚运村大宗地土地使用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具备相关资格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地块所进行评估,且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核准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北辰集团和本公司确认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目前相关工作与条件尚未完备,若有最新消息,本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公告。详情请见2019年9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辰实业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及2020年1月2日、2020年7月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辰实业H股公告》等系列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