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权益内部调整,不涉及股份增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化。
一、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4月28日,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向本公司出具《关于持有万科A股权益内部调整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告知函》显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二十九条的要求,盈安合伙与其他份额持有人协商后,将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金鹏1号”)和国信金鹏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金鹏2号”)所持全部或部分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于2021年4月28日交易至深圳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众合伙”)名下,盈嘉众合伙为盈安合伙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的数据因计算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导致买入百分比数据和卖出的百分比合计数存在细微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盈安合伙持有万科A股权益内部调整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盈安合伙在《告知函》中表示,盈安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来如有重大变化,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