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7 证券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059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阮鸿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四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冬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超过30%的主要报表项目简要说明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审批情况
(1)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同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4月14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郭春丽女士、阮国伟先生、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年5月12日
(3)授予价格:10.42元/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12.2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6月5日。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月26日为授予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合计87.8万股,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号)。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7.8万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6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
(二)公司主要业务进展情况
1、直营连锁门店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2021年4月20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2020年)》,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7.33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31万家,占比2.29%;零售连锁总部6,298家,零售连锁门店31.29万家,零售连锁企业和门店数量31.92万家,占比55.68%;单体药店24.10万家,占经营企业数量的42.03%。全国药店总数为553892家,连锁率为56.50%,较上年的55.34%提升1.16个百分点。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保障直营门店的快速增长,公司拓展团队门店自建能力继续得到体现,本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市县乡一体化的店群拓展工作,各区域市场品牌渗透力不断增强。从2021年1季度门店数同环比情况来看,门店扩展趋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21年1季度公司新开业门店372家,关闭门店5家,搬迁门店35家,净增加门店332家,截止报告期末,拥有直营连锁门店7,537家,区域分布如下:
2、电商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电商业务主要涉及O2O和B2C,具体细分为一心到家O2O(自营)、第三方O2O,一心到家B2C(自营)、第三方B2C。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业务发展,引进人才,不断学习“互联网+”思维。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O2O业务门店数达到6,274家,覆盖率达到门店总数的83.24%,在2020年4季度O2O业务门店数的基础上增加1,458家,同比增加30.27%,公司抓住O2O销售机会,加快布局现有门店网点O2O业务就近配送模式,着重推动一心到家O2O自营业务的销售规模。2021年1季度电商业务总销售同比增长113.57%,主要销售贡献来源于020业务的销售增长,具体来看,020业务销售额同比上年同期增长234.89%,020业务交易次数同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4%。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73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47,169,8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8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600.00万元后(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8,400.00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2,000.00万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募集资金总额中主动扣除人民币1,6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905,660.3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379.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214,528.31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733.02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1,580.96万元。本公司2021年1-3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3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919.4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394.5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60.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截至2019年0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919.70万元。本公司2021年1-3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1.73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61.6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6,461.63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3、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05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05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