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1 证券简称:步 步 高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艳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报告期营业收入42.3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7%,主要是因家电业务从2020年7月转由五星电器经营及百货联营销售占比增加导致按净额法核算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报告期公司全渠道GMV为82.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23%。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较上年同期增加3.27%。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9.69%,主要是因为供应商货款结算的时间差导致经营现金支出减少,另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支付的使用权资产租金由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划分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超市门店11家和大改门店1家,包括社区邻里中心店“东塘里”和精品超市门店“运达中央广场店”。为实现非食全品类经营,对数家超市门店进行了非食区域改造,扩充了床品、服饰、鞋类文体箱包、玩具等品类。供应链中台框架搭建持续完善,在完善商品配置的同时,提升管理效率和便捷性,加速向数字化运营转型,消费者关键属性模块、G1-G6商品池查询模块、棚格图规划、数字化货架规划产品设计、商品地点状杰管理753淘汰模块等都已完成开发正式上线。自有品牌及加工中心均开发了多个单品,丰富了商品品类,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业态强化数字化运营与营销创新,搭建数字化营销平台与购物中心协同平台。推进合伙人经营模式,一切以服务顾客为中心,打造全员服务业绩的合伙人体系用工模式 ,提升员工工作主动性,责任心、使命感。多家百货门店进行物业升级及商品结构调整,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优化门店场景体验及业态品类组合,提高商业资产的回报率。战略品牌联合生意计划持续深化,强调品牌公司参与,多渠道联动营销,充分整合资源,提升毛收入增量。
截止至2021年3月底,公司数字化会员 2634万,会员贡献交易金额占总销售比75%。2021年一季度,公司正式使用小步乐业用工平台,全面实施灵活招工。平台用户达5万多人,活跃用户数占比达50%左右,一季度平台累计交易额达2000多万元;灵活用工平台已开始对外赋能,目前对外合作的企业有物流、生鲜超市等,平台入驻企业已有近500家。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2亿元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股份的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回购6,939,888股,使用金额为56,172,934元。回购最低价为7.75元,回购最高价为8.39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 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4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39.589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42元,共计募集资金120,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1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8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2013年3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7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5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0,659.9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14.84万元,2021年1季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5万元,2021年1季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0,669.0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14.8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理财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2015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钟永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19号)核准, 向钟永利、吴丽君等6个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052,742.00股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城百货公司)95%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3.98元/股,不低于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鉴于本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元,发行价格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为13.48元/股。
交易标的作价为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4〕1-028号,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确定的南城百货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60,530万元。2014年5月4日,南城百货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股利2,952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交易标的南城百货公司100%股权的价值最终确定为157,578万元。其中,本公司向钟永利等6个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11,105.27万股,购买其持有的南城百货95%的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向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现金7,878.90万元用以购买其持有的南城百货公司5%的股份。
2015年1月22日,南城百货公司完成了100%股权由钟永利、吴丽君等6个股东过户到本公司和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南城百货公司95%股权,间接持有南城百货公司5%股权。
2015年1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52,742.00元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2号)。
2015年1月2日,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截至2015年2月4日,本公司在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办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111,052,742.00股股份仅涉及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钟永利、吴丽君等6个特定投资者持有的南城百货公司100%股权,未安排配套融资,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
(三) 2016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918,4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2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于2016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9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5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4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2,306.4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6.70万元,2021年1季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7.26万元,2021年1季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3,093.67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31.1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787.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余额为1,037.47万元,两者差额249.90万元,系外部费用由基本户支付。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3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师茜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3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3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及于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