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1年修订)的要求,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情况
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92,933,336.35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9,825,212.46 元,其他业务收入为3,108,123.89元。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悦科技”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 月29 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昭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以下合称“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水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展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之“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sb@fjyykj.com),本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进一步、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1:00-12:00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1:00-12: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之“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翔先生、总经理徐伟达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水宝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1:00-12: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sb@fjyykj.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1、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2、联系方式:0595-87259025
3、联系邮箱:zsb@fjyykj.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