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聘请万崇刚先生、张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前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万崇刚先生、张旭东先生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副总经理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网公告附件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万崇刚先生简历:
万崇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至2002年,任职于托普集团昆明分公司;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北京三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至2016年11月,任职于成都智明达数字设备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张旭东先生简历:
张旭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自1994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原航空工业二0二厂机动处技术员、开发处助理;2001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中航工业014中心科技发展部助理、副部长;2008年3月至2020年4月,任中航工业014中心市场部副部长、部长。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0,000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G10184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7,500,000.00元变更为50,0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7,500,000股变更为50,000,0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1月1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4.5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1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8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帐,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G 10184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
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登记时间、地点:2021年5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6楼会议室
传真:028-61509566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二)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5楼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电话:028-68272498
联系人:袁一佳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不适用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杨锡光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
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2017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2021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经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必要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多方面均符合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公司2021年计划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扩大产能建设,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85,583,973.5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剩余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1,406,777.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85,583,973.56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8,15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军工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受国防政策及经费预算影响较大的风险,如果我国国防政策及国防经费预算出现较大变化,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行业中主要参与者为国内大型国有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及具备军品资质的民营企业,我国军工行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导致军工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若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展不利,或现有客户需求大幅下降,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存在产品定制化特点带来的订单波动的风险,军品军审定价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对军工集团依赖程度较高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面向军工客户,提供定制化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和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的投入、扩大经营场地、产能建设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665,671.87元,净利润为 85,583,973.56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2021年,公司将继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加快研发重点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为适应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8,15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如下:
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产能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4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将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很好的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总经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带领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在研发创新、市场开拓、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50,000.00 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2021年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提名万崇刚先生、张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市场部工作,前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0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誉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将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50,000.00 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88636 公司简称: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21年4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未上市流通,不区分有限售条件与无限售条件股。
因此,上述表格中公司不填写“持有有限售股份数量”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37,424,124.55元,降幅93%,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26,000,000.00元,降幅65%, 主要系理财产品期末余额减少。
3.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105,308.88元,增幅157%,主要系支付员工备用金及预付部分费用款。
4.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44,166,287.31元,增幅39%,主要系销售订单增加引起在产品和原材料增加。
5.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011,779.78元,增幅146%,主要系公司预交税费增加所致。
6.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6,526,050.00元,降幅62%,主要系公司2020年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票据期末余额减少。
7.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13,771,783.34元,减幅71%,主要系本期支付了2020年计提的年终奖。
8.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6,322,938.56元,减幅97%,主要系支付了2020年期末应交的各项税费。
9. 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476,652.33元,增幅61%,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增加。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516,896.05元,增幅31%,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增加,对应的营业成本增加。
3.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60,934.09元,增幅42%,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增加,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4.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749,913.36元,增幅52%,主要系本期疫情缓解,业务招待费增加。
5.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319,298.42元,增幅35%,主要系研发项目数量和规模增加所致。
6.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008,027.11元,降幅254%,主要系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减少。
7.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491,809.17元,增幅191%,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816,143.53元,增幅534%,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完成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智明达,证券代码:688636。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750万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25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增至5000万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