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6

  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坚持“绿色发展、品质第一、契约精神、共创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安全环保为基石、技术创新为动力,立足现有优势产品,加强新产品开发,形成钾盐为主、兽药及氟化工共同发展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

  1)碳酸钾、碳酸氢钾

  公司主要产品碳酸钾属于基础性化工原料,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阔,涵盖了玻璃、农药、医药、食品、化工、化肥、染料、陶瓷等众多领域,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公司生产的轻质碳酸钾可以用于所有使用碳酸钾的客户,但因其堆积密度小,表面积大,溶解速度快,对最终产品收率和质量有显著提高等特点,而被主要应用于农药、食品和医药等高端领域,而近15年来,用量增长最快的正是这几个领域。而且消费量还在持续增长,市场前景广阔。公司的离子交换法低温自碳化生产碳酸钾项目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利用氨氮废水处理技术生产氯化铵技术”被国家发改委列入“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进行推广。公司自主研发的碳酸钾生产工业用水全过程闭路循环技术,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铺平了道路。

  碳酸氢钾主要是烘焙领域、酸度调节剂领域代替碳酸氢钠的使用,其次是畜牧业、纸浆处理、灭火器等方面的应用。随着人们对饮食健康的重视,钾钠平衡越来越被关注,消费量还会不断增长。此外下游农牧业等市场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由于公司的离子交换法生产碳酸氢钾相比离子膜电解法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而成为国际碳酸氢钾市场主要提供者。

  2020年6月公司开始实施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随着新增产能陆续释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产能瓶颈,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公司生产的轻质碳酸钾规格齐全,且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使用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为客户提高生产效率、产品收得率提供支持。

  2)盐酸氨丙啉

  盐酸氨丙啉是目前市场上广泛使用的一种动物抗球虫药,主要用于禽类养殖预防治疗。其以效果好,残留量少,主要应用于家禽、牛、羊等动物。目前主要消费市场在欧洲、美国等地区。

  由于盐酸氨丙啉的生产工艺复杂、技术要求较高,且销售市场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客户对供应商要求严格,加之资质核准等因素,该产品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技术和贸易壁垒,目前是只有美国辉宝和我公司两家在生产,美国辉宝主打欧洲、美国等市场,在全球市场占有率居第一位。公司起步虽晚,通过有效把握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经过多年努力和自身技术积累,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产品通过了欧盟的REACH认证和美国FDA认证,将产品销往欧美高端市场,打破了美国辉宝的垄断格局。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和产品质量优化提升,公司产品逐渐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得到巩固。

  随着国内规模化养殖和集中饲养模式固化,国内市场需求量明显增多。

  3)含氟精细化学品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含氟精细化学品主要为2-氯-6-氟苯甲醛,可用于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原料合成,目前主要用于合成医药抗生素,系抗生素药物氟氯西林的上游原料,报告期内,全球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抗生素药物的需求。

  (2)主要产品及用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陈阳贵直接持有公司5,317,26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86%,实际控制人陈旭君持有公司330,17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55%,陈阳贵及陈旭君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41%的股份。根据陈荣芳、陈旭君、曾邵平、汪贤玉、仇永生、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与陈阳贵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陈阳贵、陈旭君合计控制公司26.82%的股份。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夯实基础,盈利攻坚,绿色发展,规范经营”的既定方针,全面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及时复工复产,保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完成融资,使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经营成果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83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0%;实现营业利润10,17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3%。

  本报告期,财务状况持续改善。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为122,880.10万元,较期初 64,560.04万元,增长90.33%。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5,813.03万元,较期初49,808.64万元,增长92.36%。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由上年的22.85%,下降到22.03%,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上年的11.07元,增加到15.97元,增长了44.26%。

  (二)产能提升

  本报告期,生产、技术、设备、质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强化计划落实,努力维护生产稳定,确保年度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各主要产品产量再创历史新高。

  本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自2020年6月开始,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分阶段实施,已通过填平补齐式扩增碳酸钾年产能1.2万吨(报告期内增加有效产能0.5万吨)及其他联产品产能,碳酸钾(含折合的碳酸氢钾)综合产能达到7.7万吨(报告期有效产能为7.0万吨),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子公司福建舜跃“年产1500吨2-氯-6-氟苯甲醛等含氟芳香烃系列产品”项目建设已经完成,于年末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销售团队依托公司行业品牌,紧紧把握主产品应用领域扩大、消费量上升契机,克服疫情不便出行的困难,加强市场服务,灵活营销策略,保持了各产品销售量的稳定上升。

  (四)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资金投入推动绿色发展。全年累计投入研发资金 2,233.00万元,全年完成市科技局备案项目课题8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新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公司自主开发的利用副产物甲基硫酸钠合成苯甲醚技术、碳酸钾生产用循环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以氯化铵、硫酸替代三氯氧磷法制备氯化氢技术、以及氯化铵蒸发冷凝水提氨浓缩技术等多项技术在生产中应用,有力推进公司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

  (五)信息化管理

  公司以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水平的切入点,维护ERP系统正常运行,规范了销售客户、供应商、物料编码等基础档案的维护工作,让资金流、物资流和信息流规范有序运转,保障财务管理规范化、高效化,为公司上市后的规范运行也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

  (六)人才活力

  公司秉承“拼博奋斗,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同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完善公司薪酬及福利体系,优化绩效考核办法,激发员工工作激情,人才聚集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大学生招聘,引进行业内有经验的人才,补充发展过程中亟需的人才短板;同时通过内部培养,不断让青年人才走到业务单元的舞台中央,担当重任。这不仅激发了组织活力,而且带动公司学习风气,员工大专班报名踊跃。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七)成功上市

  2020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正式上市,标志着公司成功登陆国内资本市场。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005.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亿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未来公司将以A股上市为契机,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八)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防疫工作的同时,给本区域政府部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送去关怀,捐赠急需物资,还向建德市慈善总会捐助善款50万元,广大党员和员工还自发组织捐赠活动。聚薪成炬,守望相助。彰显着公司的社会担当。

  (九)劳模精神

  2020年,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王国平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这正是公司四十多年来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不懈创新、勇于开拓精神的结晶。劳模精神成为激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做一个扎实工匠人的榜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83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0%;营业成本51,264.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3%,主要系本报告期包含销售运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3%。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在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

  本集团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本集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本集团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本集团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作《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张福利、张群华、沈梦晖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证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估。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阳贵、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中汇会审[2021]21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进行决算并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以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竞争能力为重点,以2021年经营计划为依据,以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了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未来产品出口业务金额以及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勤勉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8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1]2189号),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34.12万元,提取盈余公积663.4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10.59万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1,35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21,231.29万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高管年薪考核办法》相关考核兑现,现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182号令),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3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5号),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规范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承担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化工区块征迁安置费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解决公司发展需要,经与化工区块征迁工作责任主体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在企业间的分摊比例尚未确定之前,公司预先支付2,000万元用作政府支付农户征迁安置补偿费用,其余部分待明确企业支付比例,项目完成后另行结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承担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化工区块征迁安置费用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截至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六)、(八)、(九)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58318000

  电子邮箱:1355714860@qq.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7。

  2、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空白处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及子公司建德市恒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洋化工”)拟向关联方建德市成阳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成阳精细”)采购包装袋,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拟出租房屋给参股公司浙江圣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持新材”),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0.50万元。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阳贵、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阳精细

  投资人:陈阳土

  注册资本:-

  住所: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西段

  经营范围:锅炉清灰剂、予制构件的制造。销售:建筑材料、塑料包装物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成阳精细资产总额267.14万元,净资产48.7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33.72万元,净利润-1.47万元。(未经审计)

  2、圣持新材

  法定代表人:周转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2层

  经营范围:锂电池及其相关材料、锂电池功能电解液、电池级二氟草酸硼酸锂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圣持新材资产总额30.57万元,净资产28.4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69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成阳精细投资人陈阳土系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弟弟。

  2、圣持新材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与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前,我们已经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公平、合理,且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生物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职及监事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国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国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王国平先生在公司继续担任研发中心主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国平先生辞去监事职务,本公司监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因此王国平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王国平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王国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刘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见附件),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此,公司监事会对王国平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简  历

  刘畅女士,1982年5月出生,身份证号:152301198205141522,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杭州黑方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师。2008年10月至2009年11月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师。2009年12月至今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综合办副主任职务。

  刘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2019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莉莉,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成,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

  项目合伙人洪烨、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莉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控鉴证收费20.0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00万元(含内控鉴证费)。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汇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续聘的中汇所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审计协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