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二二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1-016)主要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修正前减少150,717.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修正前减少110,860.8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较修正前减少1.27元/股;资产总额较修正前减少102,472.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修正前减少110,860.8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修正前减少2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减少1.21元/股。
上述变动主要原因是:(1)本公司子公司康弘生物于2018年5月启动关于“一项多中心、双盲、随机、剂量范围试验,评估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全球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以下简称KH916项目)。该产品于2013年11月获得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新药证书与药品注册批件,适应症为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2014年开始正式生产销售,截止2020年末中国已累计注射超过150万次,其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到充分验证,该项全球III期临床试验到2021年2月27日披露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时未见异常,相关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新药开发支出资本化标准,因此作了资本化处理。
2021年4月9日KH916项目试验科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中期评议,科学指导委员会认为KH916项目试验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建议公司停止KH916项目试验。
本公司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尊重科学指导委员会的专业评估及建议,停止全球KH916项目试验,因此KH916研发项目预计未来已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其截至2020年末累计资本化支出139,692.30万元转入当期损益,相应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及营业利润139,692.30万元,减少所得税费用38,202.66万元,减少净利润101,489.64万元。
(2)本公司与房健民、Welch Institute Inc始于2018年3月的专利技术转让及使用费诉讼案件,2021年2月27日披露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时该诉讼案件尚无明确进展,因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基于谨慎的考虑,对该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截至2020年末累计确认15,787.46万元。
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与原告签署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本公司需一次性支付原告转让款含税金额人民币26,812.47万元。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相应增加2020年末的负债11,025.00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及营业利润11,025.00万元,减少所得税费用1,653.75万元,减少净利润9,371.25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的数据,是经公司审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的结果,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0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98号文”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6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24.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6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3,00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93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5002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均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4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弘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济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依法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5851728179)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