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的公告(下转D28版) 2021-04-26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二)高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业绩指标符合高送转方案的相关规定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50元、2.25元和1.98元,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4,176.88万元、21,309.79万元和22,439.41万元,净利润均为正且呈持续增长趋势。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0年的每股收益变为0.89元,高于0.5元。综上,本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第四条“上市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该报告期的高送转方案”以及第五条第(三)项“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的规定。

  2.公司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作为智慧口岸的先行者,提出智慧口岸理念并付诸实践,成功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口岸领域,首创了多项口岸智能查验产品,开创了口岸旅客查验、车辆查验及卫生检疫等领域智能查验的先河,推动了中国口岸信息化的发展。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已逐步成长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基于在智慧口岸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将业务拓展至智能交通、智慧机场等其他应用领域。近年来受口岸建设和技术升级的推动,公司智慧口岸业务增长迅速。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39.41万元。2020年5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6万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万元。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使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增加至188,661.13万元,增幅201.70%,实现了净资产的大幅度增长。本次转增的规模与公司净资产增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为106,173.88万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公司股本总额较小,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本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股票均处于限售期内,在本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股票的限售期于2023年5月24日结束,相关股东在本预案披露后三个月及未来四至六个月无减持计划。

  3.公司相关股东在本预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240,000股增加至252,480,000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2.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对本预案投赞成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控股股东瞿磊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552.20万元(含理财与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公司与进行现金管理合作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 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上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注:1.上表中合计金额与利润表减值准备金额30,983,285.43元,相差5,799.04元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为受疫情和结算周期影响,部分项目回款延后,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应收款项坏账;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质保金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2.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0,983,285.43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87,048.58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487,048.58元,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三、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3,12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26,2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2,480,000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6,240,000元变更为252,48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其生效的前提是《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市场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和营销网络,加大海南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海南省海口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赖时伍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6.资金来源和出资方式: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7.股权结构: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机器视觉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智能机器人、电子及智能产品、智慧系统、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网络及数据库、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与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信息设备、安防产品、警用器材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以上内容的技术咨询;软硬件技术检测与评价、技术转让及服务;国际贸易,国内贸易,跨境电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

  以上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体建设方案和国际化的战略定位,海南未来在智慧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等相关领域的市场需求相应增加。为抓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市场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和营销网络,加大海南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计划在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更好地开展市场拓展工作。

  (二)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尚需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同时公司管理战线加长,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等问题。对此,公司将积极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明确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不断满足业务需求,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对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完善业务布局和营销网络、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且采取分期投入的方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5:3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瞿磊、总经理蒋冰、董事会秘书秦操、财务总监田磊、独立董事黎秋霞、保荐代表人王玉亭。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提供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其智能产品,包括陆路口岸、水运口岸、航空口岸,业务涵盖边检和海关(含原检验检疫)等出入境旅客、货物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智能通关查验和智能监管等,基于在智慧口岸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将业务拓展至智能交通、智慧机场等其他应用领域。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口岸主管部门、边检、海关(含原检验检疫)、机场集团、国有企业、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企业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1.智慧口岸

  智慧口岸是通过优化旅客、交通运输工具、货物、邮件查验流程,整合现有口岸系统资源,打通口岸各系统信息壁垒,实现口岸系统之间无缝连接,构建同一平台协作模式,形成资源共享、数据互通、智慧互联的现代新型口岸。

  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是传统口岸向智慧口岸升级的关键应用系统,包括智能边检边防查验系统、智慧海关查验系统、智慧海关(原检验检疫)查验系统等产品及服务。公司智慧口岸产品覆盖信息采集、自助查验、身份核验等全流程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等查验,可实现人员、行李、车辆、货物的联网管理、风险分析等,极大地提升了通关效率。依托于上述产品的应用及长期的技术、业务积累,公司形成了航空、陆路、水运三大口岸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面向边检、海关(含检验检疫)等垂直应用场景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图1:公司部分成功案例图

  

  2.智能交通及其他

  (1)智能交通

  依托多年的行业技术积累,公司智能交通产品以智能分析算法为基础,以实际场景应用为驱动,针对公安、交通、学校、景区、园区等提供专业的细分产品及解决方案,重点应用于车辆违法取证、智能识别抓拍、实时预警反馈、立体布控稽查、智能交通管理、车辆大数据分析等实战业务,推出了AI前端智能产品(AI摄像机、智能管理/分析/预警终端、便携/手持/移动/固定式多功能测速仪、占用公交/应急专用车道抓拍机等)以及后端平台应用产品(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视频结构化分析平台、车辆大数据应用平台等)。公司于2019年10月与华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智能交通、智慧口岸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加速推进智能交通产品的持续创新及广泛应用。

  公司智能交通产品得到了行业相关部门的肯定,并获得了中国智能交通建设推荐品牌、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推荐品牌等多项荣誉,相关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苏、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安徽、云南等地。

  (2)智慧机场

  智慧机场自助系统包括自助值机、自助托运、自助安检、自助登机、中转通道、行李分拣、违禁品分析、服务机器人、AI测温等无人化、全流程的系统。基于在智慧口岸业务的技术积累和视频检测、图像识别、行为分析、特征比对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延伸,并结合与机场的合作经验及航空业务的需求特点,公司开发了能够满足机场多个场景使用需求的产品和方案,推进机场“无纸化”便捷出行。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助安检系统系全国首创,该系统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尾随判断报警,不仅降低了安检人员的工作压力,还极大地提高了机场安检管控的安全性。

  (3)其他人工智能产品

  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将声学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行为分析、特征比对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智能产品的创新应用中。公司推出的智慧系统具有广阔的行业普适性,能根据采集的数据提供分析和判断,可应对数据激增带来的成本和复杂性挑战,满足业务大规模扩展的需求。基于多年的技术基础和在智慧口岸、智能交通、智慧机场领域积累的经验,公司产品还可应用于其他智慧系统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以直销方式销售,业务订单获取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和商业谈判方式,少量订单通过单一来源、邀请招标、竞价采购等形式获取。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类、电子信息设备类、线缆类、其他电气设备及结构件等。公司实行差异化采购策略,根据已有订单信息、客户需求周期和市场调研分析,公司的采购主要分为按订单采购和按产品采购两种:(1)按订单采购。一般根据实际交付需求进行“按需采购”,公司建立了“ERP订单流程体系”,根据接到的订单信息,经深化设计后,发起采购申请,经流程审批后进行采购。(2)按产品采购。对于常用部件和标准原材料,公司根据销售计划,通过设置安全库存量,采用批量集中采购的方式,保证生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服务模式

  (1)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开发与生产的产品一般是由硬件电路、机械结构及软件构成的综合性产品。公司的产品生产主要包括主控电路板生产、模块组装、程序烧录调试、老化及功能测试等工序,其中主控电路板生产工序包含原材料板采购、电路板外协贴片、单板调试等;模块组装工序对于一些自制产品,信号线路多、结构复杂,对组装技术要求高;程序烧录工序涉及不同硬件平台、不同嵌入式操作系统,技术操作要求高;老化及产品测试环节由于产品的多元化,会涉及到不同产品国标、行标及企标要求,对生产测试设备要求高。此外,对于同一个硬件产品的程序烧录工序还有区别,此阶段需按照客户不同需求进行差异化定制。对于大型自制产品生产更是一个各工序紧密配合、多环节相互协调的复杂生产过程,并非简单的生产装配。

  公司自制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采集类、查验类、辅助类。产品分类如下:

  

  (2)智慧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模式

  公司智慧系统解决方案由自研软件、自研定制化产品以及外购设备等组成,确保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融合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

  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组织方案研讨会,解决方案部指派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交付工作,选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交付团队,进行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定制研发、现场交付和验收。

  (3)定制软件业务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组织项目研讨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组建项目团队,开展调研分析、软件设计、软件编码、系统测试和运行、维护工作。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市场需求驱动

  公司未来发展的市场驱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存量市场:产品升级、产品更新、新产品的出现、口岸管理的新需求,推动现有口岸进行改造所产生的市场;(2)增量市场:a.“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新基建需求等带动新增口岸建设,包括新增口岸、新建临时口岸(暂未获批永久开放)和重建口岸等;b.因现有口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场地扩建而带来的需求;c.智慧口岸的外延领域,如海关特殊监管区等;d.疫情常态情况下的防疫抗疫产品需求;e.智能交通、智慧机场及其他智慧系统应用场景的需求;f.海外市场需求。

  2.政策驱动

  为有效推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自贸区建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加强口岸发展的宏观设计和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口岸开放、建设和运行工作,并明确了建设智慧口岸的发展方向。此外,为加强机场、城市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和地方均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相关场景的应用,以实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大幅度提升运行效率。

  3.技术驱动

  近年来,信息技术发生了重大变革,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生物识别等新技术、新产业、新应用不断涌现,且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步,这些技术的创新有效推动了行业的变革,为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季节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专业提供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其智能产品,并将业务拓展至智能交通、智慧机场等其他应用领域,同时公司专注从事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为用户提供更贴近实际需求和符合未来发展的智能产品和智慧系统解决方案,相关信息技术更新迭代迅速,随着智慧系统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渗透,公司所处行业将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2.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近年来受口岸建设和技术升级的推动,公司智慧口岸业务增长迅速。2020年,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及其他多项国内外重要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始终主张保持扩大开放的政策节奏,秉持合作共赢的信念立场,以“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精神迈向“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未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程不断深入,公司业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广度和深度都将进一步提高。在智能交通、智慧机场及其他智慧系统业务上,国家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推动城市交通、机场等领域向信息化、智能化不断发展,从而带来相关行业稳定的增长。综合来看,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3.公司所处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现阶段公司整体解决方案项目业务占公司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单个项目往往规模较大,交付时间和项目验收时点的不规律分布,或减轻或加重公司的季节性,导致各季度收入和利润的不均衡。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智慧口岸的先行者,提出智慧口岸理念并付诸实践,成功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口岸领域,首创了多项口岸智能查验产品,开创了口岸旅客查验、车辆查验及卫生检疫等领域智能查验的先河,推动了中国口岸信息化的发展。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已逐步成长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并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盛视”品牌已入选深圳知名品牌。公司产品已覆盖边检、海关等出入境旅客、货物及交通运输工具查验,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已成功推广至全国40多个口岸。2020年3月公司经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智慧口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在口岸旅客查验领域,公司首创旅客自助查验系统,实现快速自助通关,开创全国口岸旅客自助通关先例,还最早推出了海关智慧旅检人脸识别系统、手提行李智能查验系统,提高了海关监管效能和旅客通关便利性。

  在口岸车辆查验领域,公司首推车辆一站式查验系统,整合查验单位信息资源,实现车辆“一站式”快捷查验,开启口岸车辆联合查验先河。

  在口岸卫生检疫领域,公司首推智能检疫查验系统,解决多年来旅客体温探测与精准拦截难题,实现自助查验、自动预警拦截,快速隔离拦截疫情旅客,保障国门安全。

  除此之外,公司在国内较早创新研发的产品还包括视频防尾随系统、行李物品风险拦截系统、机场安检自助通道、智能验讫章管理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公司所处行业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一定程度冲击。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已签订的合同项目推迟启动,项目交付、验收效率下降,客户的投资需求有所延缓,整体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同时因部分项目结算回款延后,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为拓展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上升,对当期利润造成了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510.99万元,同比增长1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39.41万元,同比增长5.30%。

  但在复杂形势下,作为人工智能智慧口岸应用领域领先企业,公司及全体盛视人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在逆境中也取得一定可喜成绩:增量市场取得新突破,新签重大项目数量和单项合同金额均创新高;防疫抗疫产品高效产出,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荣誉、奖项不断,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登陆资本市场,开启新征程。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进展情况如下:

  (下转D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