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04-26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减少银行账户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1月15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加有效地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同时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600万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3月27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64.57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及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为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收购款项。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及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23,127.72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503,823.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4,582,124.04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1,3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134,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化工”)、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燃二”)、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铭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58.00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707.55万元。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和汪旭光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1年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预计2021年向雅化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其中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简称为“湖北凯龙”。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曾担任湖北凯龙独立董事并于2020年1月13日任期届满离任,湖北凯龙于2021年1月13日后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19.10%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95,733.1146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5类、9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及经营;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31,423.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864.13万元、营业收入92,001.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1.95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枣庄化工40.05%的股权,枣庄化工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枣庄化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孙伯文

  注册资本:849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生产、销售(以上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未取得专项许可前不得经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2,076.12万元、净资产480.70万元、营业收入230.40万元、净利润-50.47万元。

  3、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楚雄燃二34%的股权,楚雄燃二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一玲女士担任楚雄燃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法定代表人:谢昆华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复合油相材料及span系列乳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908.17万元、净资产-270.50万元、营业收入780.91万元、净利润-84.37万元。

  4、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2021年2月与云铭科技签署《增资协议》,于2021年4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持有其24.0211%股权,云铭科技成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云铭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重庆市万盛区科创大厦108室

  法定代表人:罗军

  注册资本:2,273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面向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大数据和专业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智能硬件设备(传感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材料研发、应用及销售;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526.02万元、净资产472.04万元、营业收入222.88万元、净利润-433.83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授权范围内,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的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金奥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金奥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出席公司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一玲女士,财务总监崔季红女士,独立董事张清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通过“金奥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提问通道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结合实际情况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企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对于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5、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变更经营范围等内容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的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能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不含现金管理)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不含现金管理),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总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优化财务结构,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本额度不包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已将现金管理业务作为单项事项提交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投资方式

  使用公司独立自营账户进行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时,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3)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从事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德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15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