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上接D21版) 2021-04-26

  (上接D21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4月23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2)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4)及在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3)。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财务运营情况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总股本(164,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30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1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0,0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17,187,518.1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108,107.98元。其中,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640,844.63元,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3,181,940.00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285,323.35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其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19年3月22日,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单位: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已保证专款专用。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继涛(JIA JITAO)、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支付原材料采购款、购建固定资产款增加,同时认购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华信”)战略配售股份使投资净现金流出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认购齐鲁华信100万股战略配售股份;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备料款增加;

  4、存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订单量增加,相应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均有所增加;

  5、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购建固定资产款项增加;

  6、合同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合同预收款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1、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水平较低,本报告期逐渐恢复正常;

  2、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扩大使营业成本增加,同时主要原材料成本也有所上涨;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以出口免抵税额为基数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减少;

  4、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销售佣金、支付社保费用以及运费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5、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使汇兑损失有所增加;

  6、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远期结汇产品汇兑收益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

  9、其他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支付材料采购款、支付社保费用款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以暂时闲置货币资金进行投资的净现金流出增加,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在鞍山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此次对外投资设立鞍山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进一步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产品线,能有效提高公司在光电显示领域的市场竞争实力,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和发展壮大。

  2021年1月5日,公司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鞍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3月22日收到募集资金总额41,82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共使用募集资金7,084.84万元。其中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支出1,649.12万元;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支出4,173.46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262.26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