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上述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第4、6、7、8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星月

  联系电话:0571-86589069

  传真号码:0571-86589100

  邮箱:yexy@tailingood.com

  5.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13”,投票简称为“泰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1〕3559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审计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泰林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林生物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0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大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星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沈志林先生、夏信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叶军君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叶静女士为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叶星月先生和叶军君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叶星月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叶大林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0年10月出生。1981年9月至1988年9月在浙江医院工作,任检验师;1988年9月至1994年1月在杭州中心血站工作,任检验师;1994年至1999年,任浙江磐安凯旋微孔滤器厂厂长;1999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杭州泰林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2年1月至2015年4月,历任杭州泰林生物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担任杭州泰林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宁波高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月29日至今,担任浙江泰林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大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9%;通过法人股东宁波高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高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高得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叶大林先生对宁波高得的出资比例为25.78%。叶大林先生和倪卫菊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叶大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叶星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1月至2014年12月,在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集团财务总监助理、子公司财务部长、集团财务副部长,兼投资与新事业执行副部长;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于杭州泰林生物技术设备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今,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星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通过法人股东宁波高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高得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叶星月先生对宁波高得的出资比例为5.55%。除此以外,叶星月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沈志林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3年,浙江省萧山县所前镇中心学校教师;1993年至1999年,在恒柏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02年至2015年4月,任杭州泰林生物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在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于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志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通过法人股东宁波高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高得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沈志林先生对宁波高得的出资比例为17.99%。除此以外,沈志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夏信群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9月至2001年2月,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杭州泰林生物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于浙江泰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于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信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通过法人股东宁波高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高得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夏信群先生对宁波高得的出资比例为17.68%。除此以外,夏信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叶军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在杭州浙大三色仪器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秘书;2010年3月至2010年10月,在杭州华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秘书;2010年10月至2015年4月,于杭州泰林生物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主管、项目主管。2015年4月至今,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军君女士通过法人股东宁波高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高得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叶军君女士对宁波高得的出资比例为0.5%。除此以外,叶军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叶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2月至2009年3月,在杭州浙大灵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项目区域经理;2009年5月至2017年1月,在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2017年3月至今,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部经理兼产业发展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主任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现将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前后比较表

  

  2、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日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为:

  (一)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预计减少约199.56万元人民币;

  (二)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的净利润:预计增加约169.63万元人民币;

  (三)所有者权益:预计增加约169.63万元人民币。

  本次折旧年限调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50%。

  三、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涉及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9:00-11: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叶大林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先生、独立董事杨忠智先生、保荐代表人史屹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