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2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彭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先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亚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议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2020-040)。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友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2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2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