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川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如下: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00万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5.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8%,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608.41万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34.61%,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9.67%,对应融资余额47,000万元。
控股股东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自身经营或投资收益,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如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1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94号)(以下简称“通知书”),详见公司2021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公司将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