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24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9,646,9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底盘控制系统两大领域,拥有底盘前后悬架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底盘副车架等多个系列产品。公司具有研发设计、工艺开发等技术优势,具备“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生产能力,在产能、规模、装备及技术实力方面均位于行业前列,目前公司已从传统制动产品发展为集制动系统、电子控制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底盘模块化于一体,并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等领域拓展的行业先行者。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研究院,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公司近年来不断进行战略投资布局,在浙江、北京、上海、安徽、匈牙利、长春、西安、广西等地建有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商用车、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1)商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中重卡、轻卡、微卡、客车等。

  主导产品包括:气压盘式制动器、组合踏板、变速操纵器、气阀类产品、制动气室、离合器助力器、自动调整臂、气压ABS、EBS、AEBS、ESC、EPB、ECAS、XEPS等。

  (2)乘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轿车、MPV、SUV、微车、皮卡等。

  主导产品包括:液压盘式制动器、液压EPB/EPBi、底盘模块化总成 、铝合金车架、 真空器助力器等。

  (3)新能源汽车产品系列

  主导产品包括:EHB、无线充电、轮毂电机、电制动EMB、电动空压机、电动真空泵、铝合金底盘模块等。

  (二)主要客户

  1、商用车领域主要客户:一汽、东风、中国重汽、上汽大通、上汽红岩、陕重汽、福田、江淮、江铃、大运、中集车辆、郑州宇通、厦门金龙、厦门金旅、苏州金龙、中通、MAN、Daimler、Haldex、Paccar、Navistar、DAF、Meritor等。

  2、乘用车领域主要客户:长安福特、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北汽、广汽、上汽通用五菱、长城、东风日产、东风小康、江淮、奇瑞、比亚迪等。

  3、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客户:福特中国、一汽红旗、北汽新能源、蔚来、小鹏、理想、威马、华人运通、合众、零跑等。

  (三)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汽车控制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研究院,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根本,专注汽车底盘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控、轻量化、智能驾驶等汽车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与人才梯队建设,先后在浙江、北京、上海、匈牙利设立了研发中心,在浙江建立了夏季汽车实验场,在黑龙江黑河建立了冬季汽车实验场,参与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经过三十余年的生产和研发的积累,形成了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 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生产模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事业部采用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以商用车、乘用车产品平台为核心,以产品线带动各子公司、事业部,各技术、研发、生产等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配套产品;同时,公司积极推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现场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动MES系统的实施,加强了工艺防错及质量追溯水平,采用先进的制造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积极推动属地化工厂的建设,提升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主机市场、售后市场及国际市场。

  主机市场销售模式,即面向整车厂的配套市场,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中型整车厂商,营销主要以直销为主,作为各大整车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直接向整车厂商销售产品。

  售后市场销售模式,即面向国内经销商的维修市场,在维修业务方面,公司的客户主要以经销商为主,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安排生产、供货。

  国际市场销售模式,既有面向国外整车厂的配套市场业务,也有面向国外经销商的维修市场业务。

  (四)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经营发展主要受汽车行业的发展影响,随着2020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制造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消费市场继续改善,汽车产销呈回暖势头,尤其是商用车产销,受益于国Ⅲ汽车淘汰、治超加严以及基建投资等因素的拉动,商用车全年产销呈现大幅增长,

  公司拥有完整的汽车制动系统产业链体系,能够与主机客户进行产品的同步开发、同步设计,具备系统匹配、模块化供货的能力,具备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生产线,拥有一系列与产品技术配套的实验、测试、检测等先进的设备,公司已在汽车控制系统领域,尤其是汽车电子控制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逐步向汽车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电制动EMB、产品轻量化等领域拓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优秀企业。

  (五)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

  1、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有利于本土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不断发展和产业技术水平持续升级,已有部分本土制造企业拥有精密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并具备量产能力,整车企业在降本增效的压力之下具有零部件国产化的动力,相比于国际零部件巨头,具有成本低、近距离配套和快速响应的同步开发能力等优势的国内零部件厂商,将有望受益于零部件国产化进程而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2、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未来发展潜力可期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文件提出,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必须抢抓战略机遇,巩固良好势头,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优势,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新能源汽车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3、商用车市场受国三淘汰、基建投资、治理超载等因素影响推动需求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国内多省市出台了规模庞大的投资计划,其中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仍为其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地基建工程的陆续启动,将推动工程重卡的市场需求。

  在商用车市场,超载现象较为普遍。2018年9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文《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的通知》,加强高速公路治超执法管理,发现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坚决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严格的治超执法,提升了市场对商用车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2020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汽车行业各企业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制造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汽车市场逐步复苏,产销呈回暖势头,尤其是商用车产销市场,受益于国Ⅲ汽车淘汰、治超加严以及基建投资等因素的拉动,商用车全年产销呈现大幅增长。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2,204.70万元,同比增长12.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4.92万元,同比下降49.52%。

  1、在技术研发方面,实施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战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依托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等平台,加强重大项目、核心技术的研发管理,全年新专利申请169项,取得授权专利 103项,通过研发设施的不断投入,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产品的试验验证能力,加快核心技术的研发进程,推动研发项目的产业化。

  2、在客户和市场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陆续获得了戴姆勒H6项目,一汽红旗无线充电项目;蔚来、理想、小鹏、福特等前(后)底盘副车架项目;江淮轻卡EPB项目;一汽、东风、陕重汽等客户EBS、ESC项目;长安福特真空助力器项目;福田时代XEPS项目;江淮、青岛解放AEBS项目,完成了电制动(EMB)产品苏州昆山生产基地的建设,上述项目达产后将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

  3、在产品竞争力提升方面,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运行体系,持续推进“准时、正确、高效、安全、成本”基础管理工作的实施,完善管理体系的建设,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完善智能化、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推动实施基础管理NC系统、MES系统的实施,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升级,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改进工艺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2,204.70万元,同比增长12.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4.92万元,同比下降49.5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49,216.1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16,024.13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47,964,692.60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51,604,891.3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673,390.7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末公司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982,346.3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规范的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详见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董事、高管2021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2021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授信方式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房地产抵押、保证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1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诸暨市万强机械厂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1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2,1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15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安徽万安汽车与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安徽万安环境厂区内,安徽万安向安徽万安环境支付工业用电费,2021年预计6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其弗”)采购电动空压机产品及配件,2021年预计采购金额1,000万元,向万安其弗销售汽车零部件、铸件产品,2021年预计销售金额2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2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租用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闲置的楼房用于员工住宿及办公之用,租赁期3年,每年租赁费预计70万元,租赁费总计21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1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江、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拟聘任沈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沈骏:男,197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JUKI(重机)宁波服装设备工业有限公司(日资)制造主任,宁波四维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长、副总经理,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宁波神通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长,宁波双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沈骏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哲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2,204.70万元,同比增长12.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4.92万元,同比下降49.5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49,216.1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16,024.13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47,964,692.60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51,604,891.3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673,390.7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末公司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982,346.3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监事2021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房地产抵押、保证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诸暨市万强机械厂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1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2,1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150万元。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安徽万安汽车与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该变电站位于安徽万安环境厂区内,安徽万安向安徽万安环境支付工业用电费,2021年预计600万元。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其弗”)采购电动空压机产品及配件,2021年预计采购金额1,000万元,向万安其弗销售汽车零部件、铸件产品,2021年预计销售金额200万元。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202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租用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闲置的楼房用于员工住宿及办公之用,租赁期3年,每年租赁费预计70万元,租赁费总计210万元。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1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学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同比增加43.60%,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减少43.69%,主要系本期收购合营企业剩余股权所致。

  3、本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200.24%,主要系本期不具备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内,应交税费同比增加43.12%,主要系期初进项留抵金额较大所致。

  5、本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减少55.45%,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5.36%,主要系本期国内商用车市场销量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加68.07%,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7.61%,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71.87%,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应收款同步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278.05%,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同比减少39.4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223.82%,主要系本期取得合营企业股权的投资成本较小所致。

  8、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7.37%,主要系上期疫情捐赠所致。

  9、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202.95%,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221.11%,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股权增加所致。

  三、现流项目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83.18%,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4.2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8.99%,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49,216.1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16,024.13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47,964,692.60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51,604,891.3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673,390.7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度末公司总股本479,646,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982,346.3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陈锋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建林先生、财务总监江学芳女士、独立董事谢雅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万宝”);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万安”);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泵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万安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长春富奥”)。

  公司2021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授信方式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保证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泵业”)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二)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朱哲剑

  4、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设计、研发: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万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万宝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2年6月17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万安科技园区

  3、法定代表人:陈锋

  4、注册资本:人民币5,810万元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设计:泵及真空设备、电子元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泵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万安泵业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浙江万宝、万安泵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为满足浙江万宝、万安泵业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浙江万宝、万安泵业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保证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宝、万安泵业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