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亿元所致;
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亿元所致;
注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水泥板块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注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天一广场改造及水泥板块技改投入所致;
注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支付应付账款所致;
注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注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年初支付职工绩效工资及科环公司关停搬迁辞退福利所致;
注8: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注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净额同比增加8.50亿元所致;
注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偿还债务和取得借款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5.38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天一广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情况
天一广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场公司的核心商业地产,建成开放至今已超过十八年,亟需进行全面的优化升级和改造。广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一广场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的议案》,并授权广场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推进及办理天一广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具体事宜。
广场公司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就天一商圈提升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天一广场在业态、功能、形象、秩序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提升进行了方案制订。按照前期工作论证、研讨、测算和筹备,拟将天一广场相关项目提升改造分为二个阶段进行:一期对内部铺装、喷泉、灯光三项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初步预算8,000万元,计划2020年内完成。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已先后完成了音乐喷泉及音响投影系统的提升改造、灯光提升、导示系统的更新、中心大舞台及水晶街休闲舞台的更新和国际购物中心东门外立面的提升改造等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500万元,已完工的项目陆续开始竣工审计工作。其中:天一广场公共区域铺装整修于2020年11月份开始施工,计划2021年6月份可完成中心广场铺装工作。
2、关于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厂区)关停搬迁问题整改的进展情况
因执行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科环公司需要实施关停搬迁问题整改,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协调下,2019年7月底,发改委通知明确的整改方案为:科环公司(余姚厂区)2020年底原厂区关停、水泥粉磨系统搬迁。公司将抓紧制订粉磨系统搬迁及老厂区有效利用可行性方案,报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实施。关停搬迁事项会对本公司2021年及之后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19-034号公告)。
按照宁波市发改委明确的整改方案,经科环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科环公司拟投资25,820.65万元建设“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谨慎预计营业收入80,570万元/年,利润1,602万元/年,全投资税后静态回收期为12.38年,项目建设期12个月(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2、033号公告)。
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如期关停,粉磨站迁建项目2020年12月29日正式开工。科环公司与上峰水泥合作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产能置换方案”,已完成浙江省经信厅关于产能指标合作的审批,现项目进入总图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落实矿山资源阶段。
3、关于科环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1%股权事项的进展情况
科环公司因政策性关停搬迁,已以收购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甬舜公司”)100%股权的方式,获得中意宁波生态园的建设用地71亩,用于实施“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为保证甬舜公司的水泥熟料来源等问题,经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将科环公司持有的甬舜公司21%的股权,经评估、国资核准后,在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平台,通过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转让给战略投资者。
根据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1%股权的议案》、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20)甬第1072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宁波市国资委出具的(甬国资评备字核[2021]1号”)《评估报告核准(备案)表》,科环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甬舜21%股权。截至2021年3月4日挂牌期限届满,公司征集到上峰建材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上峰建材以1041.1212万元转让底价成交。为此,科环公司与上峰建材2021年3月8日签订了《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1%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资产的成交价为1041.1212万元,科环公司已于2021年3月11日收到全部交易价款。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4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与会人员。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钟建波董事长主持、审议并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确定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由于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王兵团先生、独立董事何自力先生辞职,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王海雄先生为十届董事会董事,补选崔平女士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需聘任十届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空缺成员,本次聘任后公司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钟建波董事长、马林霞董事、崔平独立董事,钟建波董事长为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邱妘独立董事、朱伟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邱妘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三)提名委员会委员:崔平独立董事、王海雄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崔平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衍修独立董事、钟建波董事长、邱妘独立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已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板块公司的股权和债权以公开方式出让,公司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出售完成后公司从事的业务为商业地产和水泥建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商业地产:
2021年1-3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16.19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5.31万平方米、工业厂房0.86万平方米、住宅0.02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9,322.93万元(商业综合体9,307.83万元、工业厂房14.79万元、住宅0.31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