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曙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金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55.37%,主要系公司委托理财于本期末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53.69%,主要系应收票据本期到期承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59.70%,主要系公司将应收票据用于背书转让导致应收款项融资下降。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54.29%,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53.57%,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增长所致。
6、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44.47%,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本期到期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50.48%,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对供应商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64.55%,主要系公司支付2020年度员工年终奖金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47.65%,主要系公司支付税费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44.1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98.02%,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下降84.70%,主要系本期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
14、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15、库存股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66.93%,主要是公司本期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所致。
16、财务费用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2.94%,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17、其他收益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5.44%,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18、投资收益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85.41%,主要系公司本期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以及上年同期股权处置产生损失所致。
1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31.73%,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8.89%,主要系上年同期新型冠状病毒捐赠2,000万所致。
21、所得税费用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0.98%,主要系公司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87.07%,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扩大,支付采购备货款、项目实施款项增加,以及支付员工绩效奖金早于去年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47.40%,主要系本期委托理财赎回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累计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256.06%,主要系公司本期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票7,33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81,183,315股的0.46%,购买的最高价为19.05元/股、最低价为15.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4,986,8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80,497股,每股发行价格38.5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999,964.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3,873,283.82元。以上募集资金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包含的明细项目“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3,178.10万元用途变更为收购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16.89%的股权。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包含的明细项目“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2,000万元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260.81万元用途变更为支付收购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4.6798%股权的收购价款。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盘天股东张英杰等12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北京盘天合计51%的股权,收购价款合计20,339.7912万元,收购价款全部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3.50万元,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共计18.50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9,530.3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3,088.09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38,945.04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8,945.0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后,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876,320,745.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3,297.13万元,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共计295.44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2,079.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705.75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119,258.2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49,258.25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夏曙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3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8: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3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周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415,911,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90%。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0人,代表公司股份17,158,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7%。
合计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2人,代表公司股份433,07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29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9人,代表公司股份34,267,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36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55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42%;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4%。
2.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36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55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42%;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4%。
3.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36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55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42%;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4%。
4.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3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8%;反对票6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33,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25%;反对票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1%;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3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3%;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6. 审议通过《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13,244,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21%;反对票19,359,4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3%;弃权票46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4,441,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446%;反对票19,359,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955%;弃权票4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
7. 逐项审议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1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45,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7%;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票4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42,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76%;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弃权票4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
7.02 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39,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3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3%;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7.03 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3,736,48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3%;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3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3%;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28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3%;反对票1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484,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68%;反对票1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8%;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4%。
9.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2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0%;反对票7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票46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25,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04%;反对票7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7%;弃权票4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
1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0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8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4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42,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2%;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4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42,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2%;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3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3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4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42,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2%;反对票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3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3%;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5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736,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3%;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14,718,5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25%;反对票17,885,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0%;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5,915,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458%;反对票17,885,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949%;弃权票4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
14.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32,36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5%;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3,55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42%;反对票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票6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4%。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孙春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5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分别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08,55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减少股本308,550股,减少注册资本308,550元,即公司股本自158,118.3315万股减少至158,087.4765万股,注册资本由158,118.3315万元减少至158,087.476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院千方大厦B座4层
联系人:康提
办公电话:010-50821818
邮编:100085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3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营运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智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交智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承担。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及邮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院千方大厦B座4层
联系人:康提
办公电话:010-50821818
传真号码:010-50822000
邮编:100085
邮箱:securities@ctfo.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