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65,993.15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3,535,405.62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0,658,562.80元,减去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65,856.28元,减去本年度分配上年度股利24,292,8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8,815,363.8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6,115,270.3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6,115,270.32元。
鉴于公司经营业绩及发展需要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0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412,8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32,412,800.00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79%,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16日,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华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性角度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华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要求和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华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信所共有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12月,自1999年2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提供复核服务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8年10月,自2010年5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年报与上市申报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思贝,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5年7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1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业务信息
华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8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0,860.5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4,907.20万元;华信所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3,831.46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电力、热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建筑、批发和零售、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
(四)执业信息
华信所自1997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华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执业资质,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华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华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华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华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华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基于此,我们同意续聘华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要求和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上述修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81,0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等系列家用柔性取暖器具以及电热蚊香液(片)、杀虫气雾剂等系列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并超越顾客需求,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创造安全温暖、卫生环保家居环境的产品。
2、主要产品包括:
家用柔性取暖器具类:电热毯、电热垫、电热披风、电热暖手器、暖身贴等室内外取暖产品。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类: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盘式蚊香、杀虫气雾剂等家用驱虫灭蚊产品。
其他产品:无纺布、化纤产品、农用喷雾器具、口罩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营模式
公司集研制、采购、生产、销售于一体,形成了涵盖供产销的全业务链体系,家用柔性取暖器具和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经营模式基本相同,“自主采购、自主生产、自主销售”贯穿整个过程。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具体工作,独立开展生产经营。
(1)研发模式
公司设立研究所和技术研发中心,以自主研发创新为主,结合具体产品和技术攻关需求,与高校和供应商开展合作,承担单项研发任务。研究所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制定产品的中长期技术创新规划及年度技术创新计划,开展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究与开发等;技术研发中心主要推动家电部、家卫部及各项目组按计划完成研发的阶段性工作,组织具体产品的开发、试验、改进和技术实施。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门专门负责所需原材料的比选和采购。建立起完善的供应商评估体系,通过样品评估筛选合格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库,保证同一物料有多家合格供应商。采购部门、质量中心等联合对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原料质量进行供方动态评定,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合格供方目录中剔除,并筛选补充新的合格供应商。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后,采购、生产、销售部门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由销售部门结合市场及存货情况,向生产部门提出全年和月度产品需求;生产部门根据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运输成本、生产线产能等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需求,组织采购工作。采购物料入库前,质量中心对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采购物料质量。
(3)生产模式
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后,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出的月度产品需求,在采购部门原材料供应到位后,即组织产品生产。公司产品生产工作由母公司统一安排、集中管理,根据各生产型子公司设备设施、人员配置,并考虑地理位置、原材料及运输成本等因素,统筹协调集团内的产品生产工作,各生产型子公司根据承担的具体任务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家用柔性取暖器具销售集中于当年四季度与次年第一季度。公司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等系列家用柔性取暖器具以及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等系列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均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1)经销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经销模式”对外销售,经销商分为如下三类:
2)直销模式
除“经销模式”外,公司还通过直接销售模式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直接销售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公司通过线上电商平台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产品,二是公司通过线下直接向部分单位客户、个人消费者销售产品。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国家持续加强对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行业的规范力度,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有序竞争;电热毯产品以“3C”认证替代许可证制度,提高产品安全性能,强化监管,有力地促进行业自我规范、良性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温暖、舒适、健康、环保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高品质、节能环保的家用取暖器具、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需求保持增长。人口老龄化及户外运动的兴起,也推动行业的稳定发展。顺应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公司加大健康保健、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研发能力、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并巩固家用柔性取暖器具行业龙头企业、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行业骨干企业地位。
2020年11-12月,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偏强,对家用柔性取暖器具产品销售推动作用明显。公司抓住时机扩大销售,取得了较好效果,弥补了年初受暖冬与疫情影响带来的业绩下滑。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类防疫产品需求增长,对公司KN95口罩、喷雾器及其他与防疫相关的产品销售拉动作用较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1)家用柔性取暖器具行业
家用柔性取暖器具行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进入成熟期,市场化程度较高,产品竞争激烈。一方面,家用柔性取暖器具市场需求旺盛,国内生产厂商综合实力参差不齐,市场上部分产品呈现出“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销售价格低”的特点;另一方面,市场也形成了一批具有品牌和规模效应的企业通过不断提升自身工艺技术水平,完善营销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在竞争中逐步扩大市场份额。
未来,家用柔性取暖器具的安全性能将越来越被大众所重视,随着国家对制售假劣的打击力度加大,低价劣质产品将逐步淘汰出局,为行业主要品牌的成长让出空间。同时,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功能性新材料逐步应用,互联传感技术更加成熟,家用柔性取暖器具的功能和附加值将进一步提高,产品品牌效应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将在未来竞争中进一步赢得市场份额。
(2)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行业
近20年来,我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行业发展迅速,一方面是引进了国外新原料药品种与先进技术,另一方面是国内有关企业努力提升研发水平,使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主要原料药及剂型大部分能自主生产,并且向着提高质量与开发新类型药物的方向发展。但总体而言,产业集中度仍然较低,缺乏国际竞争力,难于与国际大公司抗衡,行业在整体上处于成熟前期。
随着新型原料药的研发和进步,环境友好、安全健康、生态环保将是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发展方向,以天然植物精油为主要有效成分的产品将受到追捧和欢迎。
2、周期性特点
家用柔性取暖器具和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温暖、舒适、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若不出现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电热毯等产品将保持较为旺盛的消费需求,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等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一般不存在周期性,为夏、秋季节普通家庭必备用品。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电热毯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生产水平及产品销量等多个方面连续多年领跑行业;同时,公司是我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行业的骨干企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持续保持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作为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热毯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和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公司主要参与起草制订两大行业产品标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过去的一年,除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外,公司面对的情况复杂多变,下半年市场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困难和压力。公司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紧紧围绕“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实行需方考核的工作问责制”、“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推行工艺改革和技术创新”、“加强技术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储备,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和办法”、“精准营销,分区域施策”的生产经营方针开展工作。疫情初期抓好冬季产品销售、转产夏季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同时,利用具备口罩生产的资质和条件,抓好口罩等与防疫相关的产品,取得明显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很好的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目标,实现营业收入106,461.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56.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6%。净利润增长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口罩等与防疫相关产品销量大幅增加,该类产品毛利率高于其他产品,带动了利润增长;同时,疫情期间政府出台一定期限内减免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等保险费用政策,减少了公司相应支出。
2020年公司主要着手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以卓越绩效管理为着力点,强化考核,推动体系管理
在长期坚持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卓越绩效管理,并以此为管理工作的抓手,进一步完善细化和修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关键岗位工作流程。强化执行《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管理办法》等规范程序性文件。管理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推动公司管理再上台阶,为公司完成年初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二)坚守产品质量生命线,确保百分之百出厂合格率
公司在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坚持质量问题零容忍,坚持以质量求生存,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形成以公司质量中心为核心,其他部门参与的质量控制组织架构。实行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监督检验、最终产品检验的全过程控制制度。坚持遵守ISO9001、ISO14001等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组织开展“构筑质量安全,打造优质品牌”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QC成果发布会,评选十大“金点子”项目,全员参与。产成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全系覆盖,确保100%质量合格。报告期全国范围内各地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公司产品实施抽检146批/次,抽检结果皆为合格。公司获得“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等称号。
(三)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推行工艺改革和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产品创新、结构调整和工艺改革、技术创新同步进行。公司两个系列产品支撑互补,生产销售统筹交替进行。围绕两个行业产品,深入市场需求,加强产品创新,针对不同客户差异化需求,从用户使用体验、健康环保、安全舒适方面着手,不断改进创新,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注重与主导行业相关产品的开发,电热地毯、水暖毯、植物精油系列户外驱蚊产品、防蚊网等丰富了产品阵容。公司生产使用多为专用设备,通用性不强,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内部队伍联合第三方研发力量,推动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迈出自动化生产的步伐,布线设备的研制取得一定实效。加强生产和技术工艺优化改革,控制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提高生产效率,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四)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储备,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和办法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奋斗者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以导师制为依托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年度内以网课、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完成32项、68次培训,开展“彩虹工匠”、“遇见彩虹、实现梦想”等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能力提升活动,有效提升了人才能力、员工素质。根据公司需求,以网络、现场、校园招聘的方式,积极引进新的人才力量,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平台,疏浚通道,为员工发展和晋升提供机会,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企业获得发展。
(五)分区域施策、精准营销
针对公司主导产品特性和不同消费市场习惯差异,结合区域性气候特点,公司坚持差异化的营销策略。长江沿线及以南区域冬季气温低,空气潮湿,为电热毯为主的家用柔性取暖产品主销市场,公司在家用卫生杀虫产品领域也具有优势。公司优先投放资源,推动销售渠道下沉,精耕细作,强化营销网络布局和建设,掌控营销渠道。西南外区域市场,公司立足巩固发展,积极开拓,加强推广宣传,取得实效。充分利用植物精油户外驱蚊系列产品有效成分天然萃取,公司独家获得登记证的优势,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强化营销团队与经销渠道的执行力,报告期内该系列产品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020年11-12月,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偏强,对家用柔性取暖器具产品销售推动作用明显,公司抓住时机,启动“大战四季度”活动,调配资源,实现产品更精准配送,有力促进了产品销售。
(六)强化互联网营销,开拓新领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从消费心理和习惯、新技术的变化衍生出的市场新生态、新赛道,对电商团队的运营决策和节奏把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行业洞察在内容运营的主题营销策略下,公司电商运营团队提出了流量思维过度到用户思维的深度化运营思路。围绕粉丝拉新、内容种草,以“boss直播”带货+多级KOL合作为抓手,积极打造“彩虹”的私域流量,全方位开启品牌的市场占位,品牌电商渠道累计线上店铺粉丝数150多万。根据网络营销新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快速组建品牌直播自运营内容营销队伍,不断改写单日和年度销售限值。
(七)战新冠疫情,化危为机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凶猛爆发,快速蔓延。公司立即响应疫情防控号召,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安排疫情防控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一起确诊或疑似病例。受疫情影响,家用柔性取暖产品销售一季度出现下滑。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结合当地防控措施,公司稳妥推动复工复产“三步走”,3月初,除位于疫情严重区域的彩虹中南和武汉彩虹外,公司及其余子公司全面复工,为保持公司业绩稳定发展提供了可能。
疫情初期,防疫物资严重短缺,日常防护用口罩一罩难求。子公司新材料科技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资质和生产能力,政府防控部门紧急动员,提出公司迅速启动口罩生产、保障供应的要求。公司立即响应,抽调力量迅速行动,组建技术攻关、工程服务、设备保障等攻关小组,新增3条生产线提升产能产量。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克服困难,生产防护用KN95口罩,交付政府应急保障部门统一调配。同时彩虹塑胶提前复工,加大消杀用喷雾器产品的生产。公司在勇挑疫情防控重担,为地方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与防疫相关的产品收入提升,2020年全年口罩销售收入增加3,091.26万元。
(八)登陆资本市场,助力公司新发展
2020年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国内首发上市,于12月11日正式在深交所挂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1,606.00万元将用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公司成功上市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规模、市场拓展能力等将进一步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九)建和谐企业,担社会责任
公司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秉承并坚持“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为顾客提供舒适健康环保安全的家用产品,创造优质美好新生活”为企业使命,传承“以人为本,以奋斗者为核心,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塑造百年品牌,打造百年名企”的企业愿景。坚持公司、股东、员工、集体和社会利益相统一。维护员工权益、助力员工成长,热心公益事业,担当社会责任。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困难职工救助”、“精准帮扶”、“阳光育苗”等社会公益工程,建立“彩虹生活电器科普基地”,为周边中小学校学生开展科普活动提供支持。继续坚持在成都市慈善总会建立的“彩虹基金”救助工程,坚持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疫情期间向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献抗疫物资。2020年,公司作为成都市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受到中共成都市委表彰,获得成都市“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单位”称号。组织员工参与各类竞赛,获得“职工互联网营销直播大赛”银奖等各种奖励。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提升职工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传播企业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注: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五、39.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从事家用柔性取暖器具、家用卫生杀虫类等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根据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属于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合同义务确认收入的类型。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的业务模式、与客户的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变化,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与报告期其他年度一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期初留存收益、资产总额,以及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无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二)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三)反向购买
无。
(四)处置子公司
无。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设立子公司成都彩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自设立该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六)其他
无。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3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侠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浩军先生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指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条款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1,796,226.42元,以及前期由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先行支付的发行费用2,211,632.76元。
2、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募集资金将分阶段划转至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32585363)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募投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募投项目决定终止,以及其他异常情形。
2、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属于服务公司全局的项目,因而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实施的投资效益通过快速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销售收入来实现。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有效扩展特定区域子公司仓储能力、运输能力,扩大区域辐射面积并提升产品响应速率;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流程效率,加强对经销商等销售渠道管理,实时追踪货物流向及地区销售情况,精准实现产品在不同区域的覆盖,有利于公司对不同销售区域实施不同策略提升销售能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3、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4、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7、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8、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等方面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