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2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合法。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115,358.96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787,271.98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88,328,086.9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19,868,687.08元,扣除2020年度分配2019年度股利49,9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296,74.06元。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49,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994.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俞红华、何林海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合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1年5月10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题。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宣读。
14、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2021年 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为安徽合力(600761)、安纳达(002136)、中科新材(002290)、长信科技(300088)、合肥城建(002208)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彦,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为设计总院(603357)、皖仪科技(688600)、美悦股份(872458)、润东科技(836590)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12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书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2021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本次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