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4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4月6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11名,实际出席监事10名,公司监事刘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委托监事张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静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有效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且该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2020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同意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交易进行约定;同意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进行约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关联交易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按照公司股本3,611,111,112股为基准,2020年度每股按照0.25元(含税)进行现金分红。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同意将本议案中的董事、监事薪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
至2021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登记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八楼809办公室。
3.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娜
电话:0912-8493288
电子邮件地址:Byjt@sxbychem.com
传真:0912-84966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3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1568 公司简称:北元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1,111,112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2,777,778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从事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聚氯乙烯和烧碱等。公司具有110万吨/年聚氯乙烯、8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4×125MW和2×25MW发电、220万吨/年新型干法工业废渣水泥、50万吨/年电石的生产能力。
2.经营模式:公司依托榆林地区丰富的煤炭和原盐资源优势,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一体化经营,以自备电厂为纽带,建设以PVC为核心“煤—电—电石—氯碱化工(离子膜烧碱、PVC)—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效降低了废弃物排放,资源在生产全过程得到高效利用。
(1)采购模式: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原料、设备及辅助材料等,采购模式主要分为战略采购模式和招标、竞价及比价采购模式。根据采购品种、数量及金额等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
(2)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其中,聚氯乙烯产品终端客户较为分散,主要采取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烧碱对运输及储存条件要求较高,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公司在经销商客户日常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目前公司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
(二)行业情况说明
1.聚氯乙烯行业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等方面。中国为聚氯乙烯生产和消费大国,聚氯乙烯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引导下,聚氯乙烯产能无序扩张得到有效控制,产能增速持续放缓,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效益明显改善。截至2020年底,我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共有70家,总产能2,664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27万吨),年内新增加产能201万吨,退出55万吨,产能净增加146万吨。近年来,我国西部地区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建设大型化、一体化“煤电盐化”项目,逐渐形成新疆、内蒙古、陕西等大型氯碱产业集群,是业内公认的电石法聚氯乙烯低成本地区。(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2.烧碱行业
烧碱属于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工、氧化铝、纺织、造纸等领域。中国是世界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占世界总产能45%。截至2020年底,我国烧碱生产企业158家,总产能4,470万吨,同比新增产能205万吨,退出115万吨,产能净增长90万吨。从产能分布来看,我国烧碱行业产能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和华东三个区域,上述三个区域烧碱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81%。其中,西北区域主要依托资源优势,配套聚氯乙烯产品发展,单个省份企业平均产能规模较大。(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净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主要产品聚氯乙烯销售数量减少导致净利润减少,二季度聚氯乙烯销售数量较一季度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主要原因:二季度较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原因是兑付到期应付票据减少;四季度较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原因是销售商品较三季度减少。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351.17万元,较上年下降1.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422.38万元,较上年增长1.43%。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聚氯乙烯131.7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9.82%;生产烧碱88.39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7.79%;生产水泥217.32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14.38%;生产电石4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6.6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
其他说明: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2020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同时,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的公司有: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陕西北元集团锦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上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及变化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描述。
董事长:刘国强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未分配利润为40.95亿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1,111,1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2,777,77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2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1568 公司简称:北元集团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刘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燕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该事项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 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