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453,712,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6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317,468,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6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36,243,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91%。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7,059,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47%。
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林群超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 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业绩较上期同向上升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新交付楼盘增加,且余房交付量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指标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