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13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泽宏、钟明霞、周俊祥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461,989.67元。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5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7,714,599.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619,182.23元,基本每股收益0.5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683,984,221.6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196,722,795.60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4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

  联系人:朱琼华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电子邮箱:zqb@suntakpcb.com

  4、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6月修订),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5     投票简称:“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崇达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00万元)1,0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2”)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亿元“崇达转2”,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2.14万元)1,642.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崇达转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1: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崇达转2”募集资金余额798,901,251.95元中含724.93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帐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审批后予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崇达转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行南头支行、工行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深圳香洲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2、“崇达转2”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注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崇达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2,416,392.55元(其中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43,000,000.00元),“崇达转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901,251.95元(其中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790,000,000.00元)。另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中行南头支行下属分支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债)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2)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