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46 公司简称:恒力石化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含公司现金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0元(含税),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囊括炼化、石化以及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的PX、醋酸、PTA、乙二醇、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聚酯薄膜、工程塑料、PBS/PBAT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是行业内首家实现“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的企业。
公司在上游具备年产450万吨PX、40万吨醋酸设计产能,基本用于满足下游PTA产能的原材料需求。中游拥有1160万吨PTA产能和180万吨纤维级乙二醇产能,自产的PTA和乙二醇产品部分自用,其余外售。下游聚酯新材料产品种类丰富,各类产品规格齐全,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需求,涵盖PET、POY、FDY、DTY、BOPET、PBT、PBS/PBAT等聚酯与化工新材料产品,应用于纺织家纺、食品级包装、建筑行业、物流行业、汽车工业、环保新能源、电子电器、光学器材等规模化、差异化、高附加值的工业与民用“衣食住行用”的广泛需求领域。
除当前公司经营主轴业务的聚酯新材料产业链之外,恒力炼化、恒力化工下属的炼化与乙烯装置还设计生产96万吨纯苯、85万吨聚丙烯、72万吨苯乙烯、40万吨高密度聚乙烯、14万吨丁二烯等国内紧缺、高附加值的高端化工产品与中上游原材料,具备了世界级石化企业的业务战略布局和新材料业务发展基础,此外公司还副产国六以上高标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产品。
2、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经营模式
详见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2、(1)主要经营模式”。
3、行业情况说明
详见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1、行业基本情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0年9月28日足额支付“19恒力01”本年度利息,计息期限为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每手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63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25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19恒力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1910.29亿元,同比增长9.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9.05亿元,同比增加29.10%。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3.73亿元,同比增加51.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4家,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3家,未发生注销和转让,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39,099,7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6,759,8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0,720.18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注:以上人员中,董事的薪酬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恒力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恒力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恒力投资(大连)有限公司利润补偿期间(2017-2020年度)截止2020年度末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2,437.19万元,占承诺业绩的203.66%,实现了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1年原油进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公司2021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58.63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下属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1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1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且该额度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需要,结合2020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2021年全年担保预计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836.61亿元人民币、48.28亿美元及4.13亿欧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下属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1782亿元人民币、5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以及1.03亿欧元,其中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约1321亿元人民币及12.76亿美元(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确定总费用43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预计2021年度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且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通过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七、截至3月底,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中汇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上年度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共计7,58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18-2020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坚,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鹏,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8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8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确定总费用为43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 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中汇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本次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降低相关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损失;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成品油、化工品和PTA的销量含贸易量,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量;
2、成品油、化工品和PTA的营业收入含贸易销售收入,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交易产品的销售收入。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 1、化工品、PTA的平均售价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交易产品的结算价格;
2、聚酯产品含聚酯切片、民用丝、工业丝、工程塑料和聚酯薄膜产品。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预测或者保证,敬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 会议参与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网络文字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恒力石化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供的网上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范红卫女士、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财务总监刘雪芬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业绩发布视频,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6641378
传真:0411-82224480
邮箱:hlzq@hengl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61,785,653.5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5,448,214,846.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39,099,7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6,759,8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0,720.18万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1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9,996.13万元(不含手续费等)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合并计算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0.91%。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6,759,81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考虑,公司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五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4年)》等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将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经营所需,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进行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恒力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余斌
2、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3、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南路115号楼1801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务与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及维护服务、云计算技术开发与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开发、组装及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民用无人机服务;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服务;网络安全产品开发与服务及代购代销;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辅助设备批发、代购代销;机房建设;安防与环境监测;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二)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正军
2、注册资本:2,505万元人民币
3、住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
4、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工程车辆租赁;普通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苏州恒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505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四)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401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五)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燕杰
2、注册资本:6,271.9198万美元
3、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从事与本公司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化学品(PTA、乙二醇)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六)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燕杰
2、注册资本:2,25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七)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茹秋利
2、注册资本:5,280万美元
3、住所: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566号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从事PTA、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八)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钮春荣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人民大道东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4、经营范围:纺织品、倍捻丝生产、销售;从事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九)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彬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数字经济产业园4号楼9-10
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十)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钮春荣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扬帆大道1号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十一)江苏长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蒋剑英
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鸿运路南华夏大道东
4、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化学纺织纤维新材料、服装及辅料、箱包、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公司
(十二)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国良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住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临港大道二段10号
4、经营范围: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十三)南通广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玉春
2、注册资本:177,000万人民币
3、住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东沙大道5号办公楼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1、向关联方采购混凝土、物资等
向关联方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混凝土,保证公司新建项目的土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接受服务,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软件和硬件的设备智能化改造、投入及技术支持等。通过集中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2、向下游关联方销售涤纶丝
向公司采购涤纶丝的关联企业,均为织造企业,所采购的涤纶丝均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涤纶丝,占公司对外销售涤纶丝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涤纶丝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3、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及厂房
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及厂房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租金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