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2021-04-13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2),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鑫域”)拟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向本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的财务资助。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开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拟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原已提供的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基础上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加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开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拟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原已提供的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基础上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加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实际金额以届时到账金额为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为无偿提供(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向上市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为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

  二、提供财务资助方介绍

  公司名称: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玲玲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营销策划服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不含产品展示)、机电产品及设备、电梯、发电机组、高低压柜及配件、管道材料及设备、制冷通风设备、供暖设备、酒店用品、装饰材料、家具、卫生洁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木材、钢材、不锈钢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纺织品、一般矿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6 层 607-9 室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 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同意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原协议原已提供的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的基础上向乙方及下属子公司追加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乙方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实际金额以届时到账金额为准。乙方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为无偿提供(即不向乙方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向乙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为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

  2、本补充协议及原协议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金,仅用于乙方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及下属子公司视实际经营情况扭转和改善的情况偿还甲方所提供资金。

  3、乙方及下属子公司必须在申请时对使用资金的用途进行说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下属子公司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乙方及下属子公司有义务接受甲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该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加所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可进一步缓解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22日 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证券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510275

  传真:(0592)5510262

  联系人:刘智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 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全权办理相关《财务资助协议》的签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4:30时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