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5:30—16: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访谈”栏目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4月9日下午15:30—16:30,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财务总监李新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现在公司的上海基地和西安基地建设进度怎么样了?
答: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相关披露,请查询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谢谢。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什么时候实施?
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请关注公司后续的实施公告。谢谢。
3、公司一季度业绩如何?环比四季度有增长吗?
答:2021年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4、请问一下,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还剩多少?是否赎回?
答:截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新泉转债余额为9005.5万元。具体请查阅公司2021年4月2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可转债在满足赎回条件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届时请关注公司披露相关公告。谢谢。
5、请问视频直播在哪里看?
答: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的是“上证e互动”的文字互动形式。谢谢。
关于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访谈”栏目。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55元/股)的130%,已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如公司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新泉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新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新泉转债”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泉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3号文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45,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90号文同意,公司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泉转债”,债券代码“113509”。
公司本次发行的“新泉转债”自2018年1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3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5.55元/股。
二、“新泉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55元/股)的130%,已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的议案》,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新泉转债”。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如公司触发“新泉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新泉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新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新泉转债”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