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04-13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焱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五洋停车、同花顺、航民股份、兆丰股份、传化智联、国盛智科签署或复核过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焱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五洋停车、同花顺、航民股份、兆丰股份、传化智联、国盛智科签署或复核过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政洪,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五洋停车、同花顺签署或复核过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春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为开能健康、永鼎股份、上海临港、宝信软件、粤华包B、涪陵榨菜签署或复核过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1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1-00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菊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586,317,174.66元,较年初增长101.90%,总负债为342,633,162.55元,较年初增长85.94%,股东权益为1,243,684,012.11元,较年初增加106.7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609,509.26元,同比增长10.67%,营业利润139,178,585.63元,同比增长43.30%,利润总额138,495,034.72元,同比增长42.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238,958.28元,同比增长42.65%。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2.9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此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06)。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07)。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