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转D40版) 2021-04-13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118.38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8,306.5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670.5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05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4,882.63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2,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30元(含税),共计派发5,504.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0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04月1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立信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 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海山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周兰更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丁彭凯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 审计费用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0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新台币、欧元、日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衍生品交易品种

  4、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5、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6、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改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率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防范和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的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正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向下述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租赁。

  关联董事Chiang Michael Chao-Juei、Foster Chiang回避了表决。

  本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IPC Management Limited、恒晉控股有限公司、益輝投資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控股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向关联方江朝瑞与睦群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分别缴纳押金为新台币36.00万元与35.2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TPK Universal Solution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Chiang Michael Chao-Juei

  注册资本:46,749.8万美元

  主营业务:触控模块相关产品研发、一般投资业务及国际贸易

  住所:Suites 1204-07, 12/F., Shui On Centre, 6-8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36,910.22万美元、净资产24,241.20万美元;2020年1-6月,净利润71.89万美元。(经审计)

  2、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hiang Michael Chao-Juei

  注册资本:35,406.661万美元

  主营业务:机器设备制造及销售与触控相关材料及模块销售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199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74,274.49万美元、净资产119,742.61万美元;2020年1-6月,净利润1,763.42万美元。(经审计)

  3、长鸿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明

  注册资本:8,6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触控模块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景北路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8,198.96万美元、净资产3,856.19万美元;2020年1-6月,净利润121.23万美元。(经审计)

  4、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hiang Michael Chao-Juei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触控模块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0号1#厂房1-8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27,558.54万美元、净资产10,129.26万美元;2020年1-6月,净利润1,079.49万美元。(经审计)

  5、睦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俊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及租赁

  住所: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141号11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56,277.57万元新台币、净资产8,493.96万元新台币;2020年1-6月,净利润174.51万元新台币。(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宸展光电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0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04月 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3名独立董事。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孙大明先生、Chiang Michael Chao-Juei(江朝瑞)先生、Foster Chiang(江明宪)先生、黄火表先生、李明芳先生;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郭莉莉女士、吴家莹先生、朱晓峰先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候选人中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附件: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大明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美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孙大明先生曾担任美国St. Paul company, Inc.风险管理师,美国Zenith Electronics, LLC制造工程部经理,美国摩托罗拉公司芝加哥总部个人通讯事业部协理,中国摩托罗拉公司营运部总监,台湾摩托罗拉公司董事长暨总裁,摩托罗拉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首席代表,TPK Holding总经理兼执行长、副董事长。自2015年8月起担任宸展有限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为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兼任宸展贸易董事长,萨摩亚宸展董事,香港宸展董事,美国宸展经理,宸垣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孙大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832,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Chiang Michael Chao-Juei先生,1953年出生,加拿大籍,本科学历。Chiang Michael Chao-Juei先生曾担任台湾录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钛积创新董事长,宸展有限董事。现任宸展光电董事,任期为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自2006年起担任TPK Holding董事长,目前兼任宸展贸易董事,萨摩亚宸展董事,香港宸展董事,宸鸿光电董事长,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宝宸光学执行董事等职务。

  Chiang Michael Chao-Juei先生通过IPC Management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39,750,400股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Foster Chiang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Foster Chiang先生,1982年出生,加拿大籍,硕士研究生学历。Foster Chiang先生曾担任雷曼兄弟(香港)公司全球分析师,野村证券(香港)公司全球分析师, TPK Holding副董事长,宸展有限董事。现任宸展光电董事,任期为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兼任宸展贸易董事,萨摩亚宸展董事,香港宸展董事等职务。

  Foster Chiang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Chiang Michael Chao-Juei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火表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黄火表先生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信贷客户经理,河北迁安三联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晋江三益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宸展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任期为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兼任中和元(厦门)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中和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中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晟和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凌阳华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明晟鑫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联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黄火表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0,999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明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加拿大籍,本科学历。李明芳先生曾担任BlackRock, Inc副总经理,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镭达精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宸鸿光电副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历任宸展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任期为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兼任萨摩亚宸展经理,香港宸展经理,美国宸展经理。

  李明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92,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LEGEND POINT INTERNATIONAL LTD法定代表人范玉婷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莉莉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辽宁沈阳,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沈飞工学院教师,沈飞进出口公司会计,岳华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主任会计、合伙人,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光环新网、科迈化工与乐凯新材的独立董事。

  郭莉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家莹先生,中国台湾,1960年生,硕士。先后任台湾联强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佳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佳好建材、厦门特易购科技公司董事长,兼任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厦门商贸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厦门市工商联常委副会长、台湾工商建研会常务理事、厦门国际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商贸文旅协会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吴家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朱晓峰先生,中国福建厦门,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08年12月先后任职于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厦门华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速传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悦(厦门)服饰有限公司,均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009年1月至今任职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欣贺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朱晓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

  (1)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曾经任职、现今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2)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增加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批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王威力先生、邱丁贤先生。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附件:

  宸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威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王威力先生曾担任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处副理,中光电智能云服股份有限公司平台业务处处长。自2018年3月起担任宸展有限信息处处长,现任公司监事。

  王威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08,8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邱丁贤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邱丁贤先生曾担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钛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课长、经理。现任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品质处副处长。

  邱丁贤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4,8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并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稳定核心人才,让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能够更好的安居乐业、提高生活质量,提高公司竞争实力,也为了切实减轻员工的生活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借款的申请与执行管理,保证员工借款的合理运行和指导日常操作,董事会同意制订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并同意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资助对象资格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有特殊贡献员工,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

  2、借款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员工必须是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合同制员工,且其申请日前两年之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皆不低于B+;

  (2)截至申请日时,申请员工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3)申请员工必须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公司保留最后决定权;

  (4)申请人没有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资助概况

  1、借款额度:员工借款资金池的总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借款用途: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购房、购车以及员工或家庭近亲属发生重大疾病、事故等方面的医疗费用支出周转。

  4、单员工额度:单人借款合计不得超过其1年工资,且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5、借款利率:年借款利率为公司所在地上一年度具参考性大型银行一年期定存利率的5折。

  6、借款借期:根据借款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协议》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

  7、还款方式:自借款日起一年后开始还款,每半年偿还10%本金及相应利息,并于借款到期、离职、退休等情况下一次清偿本息。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协议签订约定的借款期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归还全部借款,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批准后最多可延期六个月。

  2、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期限内持续在公司任职,如在还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休等等),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清偿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3、如员工未按《员工借款合同》中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责任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员工承担,具体以《员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并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借款,有利于减轻员工生活压力、稳定公司团队,提供公司竞争力。公司本次为员工提供借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员工提供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且公司为此事项的正常执行特制定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04月13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决定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2021年04月28日(星期三)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s://ir.p5w.net/c/003019.shtml )参与本次说明会。

  三、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李明芳先生,财务总监邱云虹女士,董事会秘书钟柏安先生,保荐代表人黄晓伟先生。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04月23日(星期五)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以下方式发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专用邮箱:ir@tes-tec.com,邮件标题以“问题征集”开头。

  2、拨打公司电话0592-6681616 转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您的问题。

  3、微信搜索“TES宸展光电”或扫描下列二维码关注公司公众号,直接发送问题:

  

  公司将整理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本次说明会上进行重点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宸展光电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通知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定制化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一体机和智能交互显示设备零部件,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工业自动化、医疗、餐饮、快递物流、游戏娱乐、交通运输、公共事业等终端领域。

  (二)主要产品、服务及应用场景

  1、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整体解决方案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整体解决方案是指公司以各商用领域终端客户的需求为中心,以产品方案设计、软硬件及固件开发、模具设计、产品生产与检测和产品售后服务为核心,提供各传统及新兴行业高质量、定制化的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一体机解决方案。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一体机以及智能交互显示设备零部件。智能交互显示器和智能交互一体机具有相似的外观及产品结构,通常作为整机产品使用。

  (1)智能交互显示器

  智能交互显示器主要由液晶模块、触控模块、芯片、PCBA、塑料件和金属件等零部件构成。显示器接入主机后,由用户轻触屏幕接口即可完成人机交互,极大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融合人体工学和产品美学的设计则较大优化了用户体验。

  (2)智能交互一体机

  智能交互一体机主要由液晶模块、触控模块、CPU、主板、内存条、显卡、硬盘、电子机构件、电源模块等零部件组成,由使用者根据其使用需求安装相应的系统和软件即可实现功能。

  (3)智能交互显示设备零部件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零部件指公司产品的相关组件,包括信号处理模块、电源转换模块、数字采集模块、红外式触控感应模块及其他周边产品等,主要用于下游客户整机产品系统集成及对产品零部件的更换。

  3、应用场景

  公司产品获全球客户认证采用,应用于金融业的ATM、零售餐饮的POS机及自动点餐机、工业制造的生产控制终端、医疗信息显示器,并将拓展到超大尺寸的远程办公会议系统、智能座舱及智慧健身设备。

  (三)公司经营模式

  1、直接客户销售关系为主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该模式下公司能够深度参与产品的方案设计、开发、生产及后续服务环节,通过与客户进行直接、全面和深入的技术和需求沟通,准确把握客户要求并作出及时响应,有助于公司加深对行业趋势变化和前沿技术动态的了解,提升定制化产品服务能力和产品质量,有助于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更加稳定和紧密。

  2、良好的供应链管理及物料控管

  为保证原材料采购质量,公司建立健全了供货商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有按料下单、安全库存和策略备料等采购模式。

  3、接单生产

  公司总体上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策略,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需求进行备料及安排生产;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式为自行生产,同时存在少量外协加工情况。

  (四)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所在的行业格局:欧美地区以具有全球知名品牌和优质终端资源的行业巨头为主,其经营重点主要为产品研发设计和品牌运营,生产环节主要为外包,产品生命周期长,市场需求稳定;大陆地区虽起步较晚,但随着商业模式快速进化演变,行业技术的进步和产业链格局的发展,积极尝试并在产品中纳入新型科技,产品迭代快速、十分着重创新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日韩、台湾厂商则因在全球产业链转移过程中获得先发优势,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较大业务规模、较高生产制造水平,能够提供高品质、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服务的领先企业。

  商用智能交互显示设备的市场需求主要来源于零售、金融、工业自动化、医疗、游戏娱乐、餐饮、交通运输、快递物流等应用领域,该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受到经济水平、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宏观经济和多个产业领域的因素影响,其对于商用设备的需求总体上较为稳定,因此本行业无明显周期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下转D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