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环保”或“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结果公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对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173.9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1,194.9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1,173.95万股变更为41,194.95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的修订情况如下:
五、《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