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1-04-13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989,628.47元,核销及转销前期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41,098,353.14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2,252,207.02元。现将公司2020年度计提的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说明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0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期末应收款项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分析认定法,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

  报告期末,公司对市场价格下降的库存商品等存货情况进行清查后,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于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对于无形资产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用流入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报告为依据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全面盘点清查后,需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一)应收款项

  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分析,计提坏账准备-279,902.66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112,965.52元,其他应收款计提-166,937.14元。截止本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4,920,587.35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460,396.9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60,190.45元。

  (二)存货

  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前期计提的PVC、液氯、盐酸产品存货跌价准备27,936,580.03元(含中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765,753.09元)随着产品的销售而转销。

  2020年末,因烧碱、液氯、盐酸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9,381.24元。截止本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089,381.24元。

  (三)固定资产

  公司报废及技改拆除机器设备共32项,原值10,328,525.82元,累计折旧7,636,606.06元,净值2,691,919.76元。经鉴定该资产无继续使用价值,预计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期末对其计提减值准备2,295,322.00元。

  (四)无形资产

  公司对配煤掺烧一体化管理系统、手机移动办公系统进行更换,无形资产原值511,299.12元,累计摊销392,224.32元,净值119,074.80元。经鉴定该资产无继续使用价值,预计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期末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19,074.80元。

  四、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前期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后,将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2,252,207.02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2,252,207.02元。

  附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表》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

  单位:元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1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30876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电石及其系列延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聚氯乙烯、烧碱及其系列延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特种树脂生产及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PVC、E-PVC、烧碱、电石等产品。其中PVC主要应用于各种型材、板材、管材、硬片、电线电缆等行业;E-PVC主要应用于人造革、地板革、壁纸等行业;烧碱在国民经济中应用非常广泛,主要应用于冶金、轻工、化工、纺织、印染、医药、电力等行业;电石主要用来生产乙炔气体,是制取多种化工产品的原料。

  公司行业属于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原料及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询比价等市场化方式,产品销售采用终端用户与贸易商结合的方式,目前公司拥有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和客户群体。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游市场的需求量、氯碱行业整体的产能水平和原料价格波动等。

  1.聚氯乙烯工艺流程

  

  2.烧碱工艺流程

  

  3.电石工艺流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生产电石30.66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86%;PVC23.4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3.48%;E-PVC4.2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4.44%;烧碱20.4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4.54%。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3,420.42万元,较年初增加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755.97万元,较年初增加0.97%。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81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5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2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公司对设备检修周期进行优化,修理费用同比减少。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安全环保方面

  报告期内,在安全环保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抓疫情防控,“一防三保”落实到位。制定疫情防控和维护生产稳定工作方案,克服疫情严控期间采购和销售运输等困难,实现生产运营安全有序。向地方政府无偿捐赠次氯酸钠,配合地方政府将全资子公司青山宾馆作为统一集中医学观察点。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守安全底线、不越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全力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三是系统开展风险排查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稳步推进智慧化工建设规划,强化职业病防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持续开展红黄牌“无违章”竞赛,建立各类隐患排查机制,全面对标先进企业和标准,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隐患治理全面落实。抓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持续开展“应急应知应会”考试,学习国家各类标准规范,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实现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阶段性达标。四是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清洁生产标准,逐步推进VOC检测与修复,完成了氯乙烯尾气变压吸附装置改造,提升VOC综合治理效率。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规划,完成电石炉除尘设备改造,兰炭、石灰石棚改造和石灰窑上料系统改造,除尘效果明显改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行技改优化,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和资源最优化、污染最小化目标。强化环境整治力度,厂区及周边环境显著改善。加大废气、废水与固废治理,环保设施投运率100%,危险废物合规合法处置率100%。

  (二)企业发展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以国家能源集团“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总体发展战略为指导,按照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谋划企业发展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展各项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科技论证、调研,推进技改项目实施,促进公司产业优化升级。

  (三)生产经营方面

  一是生产指标实现多项突破。开展电石耗电、PVC耗电石等关键指标专题攻关,PVC耗电石、电石耗电、主要消耗同比下降。烧碱产量、树脂(含糊树脂)产量和优品率均创同比历史最优。二是设备治理成效明显。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类和化工设备类检修规程,设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检维修作业票执行情况检查和优化,以创建化工设备设施示范装置为引领,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以示范引领带动现场管理全面提升。三是优化检修作业。在全面评估设备安全状况基础上,优化大修任务,统筹检修时间,平衡检修费用,在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前提下实现了经济运行。四是及时应对疫情冲击,部署18项管控措施,开展形势任务教育,统筹各项成本费用管控,加强生产经营测算,做好预判和应对,以对标工作为抓手,提高经营绩效和资金收益水平。五是密切关注物资采购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全年大宗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比下降。产品销售紧跟市场形势,把握销售节奏,通过产品结构调整、调整收款策略等,提升销售收益。六是人力资源的效能充分发挥。持续完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绩效奖金发放方案,建立专业化人员奖励机制,推动员工职业技能的提升。

  (四)法治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加强中心组学法,推进法律进班组,实行制度、合同、重大涉法议题等“三项法律审核100%”工作,重点强化合同管理和审核,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范本,推动法治信息化水平提升,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审核流程嵌入信息系统管控流程,法律事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法律护航作用进一步提升,更好的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风险及合规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公司内部活动控制有效。按照年度审计重点项目计划,开展了2020年度各项专项审计,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情况、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及应对、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等情况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评价,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正常、管理有效。公司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制定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合规管理制度(试行)》,初步建立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权责明确、流程清晰、上下联动、管控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

  (六)党建工作方面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党员建言献策、党员安全监督,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助推公司生产经营水平稳步提升。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实抓细各项监督检查,强化廉洁教育,警示全体党员干部守住底线,廉洁从业、廉洁用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 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 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b、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2020年利润表不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年限更接近,更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公司在原固定资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明细类别,并重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了调整。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

  ①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注:本公司单位价值 5,000.00 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不再分年度计提。

  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③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增加2020年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人民币1,719.52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的而影响后,减少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289.64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0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B座4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王宁刚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斌代为表决,董事王克挺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华代为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和市场冲击,落实“夯实基础增效益,抢抓机遇促提升”工作要求,全年生产电石30.66万吨、树脂(含糊树脂)27.75万吨、烧碱20.48万吨,完成全年生产经营指标,全面实现安全环保目标。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对宁夏威宁活性炭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宁夏威宁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宁公司)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对威宁公司股权投资1,049.34万元进行核销。

  威宁公司由宁夏宁河民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美国中国工业和技术投资公司(现威利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共同投资组建成立,后因外资股东出资长期不到位,2006年停产,2007年公司对其投资1,049.34万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造成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2020年,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查,其中14家单位取得了确定无法收回的证据,合计金额186.7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等规定,为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核销。上述应收款项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对应付款项进行全面清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对280家单位金额合计4,609,840.29元进行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金额合计4,609,840.29元,全部计入2020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占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净利润的6.62%。本次核销应付款项公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合并净利润69,588,426.2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52,730.44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376,470,282.11元,减去2019年年度分配股利45,463,140.3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3,842,837.63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303,087,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此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需支付现金股利42,432,264.28元。

  如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1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1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年5月25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5月2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杨向前 郭宗鹏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邮箱:xiangqian.yang.a@chnenergy.com.cn

  zongpeng.guo@chnenergy.com.cn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5

  2.投票简称:英力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委托人为个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1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B座4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光瑞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听取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克服疫情影响和市场冲击,落实“夯实基础增效益,抢抓机遇促提升”工作要求,完成全年生产经营指标,全面实现安全环保目标,同意《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对宁夏威宁活性炭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0年的投资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负债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分红规划,体现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2020年度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2020年度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

  1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执行有效,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1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实际和2021年市场情况,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意按照2021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