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6 公司简称:蓝光发展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公司本次拟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以住宅地产开发业务为核心,契合国家城市群建设规划,坚持实施“聚焦高价值区域投资、聚焦改善型住宅产品”的发展战略,多元化布局核心城市都市圈,以“善筑中国温度”为产品主张,打造懂客户、有温度的产品品牌,成功推出芙蓉系、雍锦系、黑钻系、长岛系、未来系等产品品牌。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成功进驻全国80余座城市,开发超过400个项目。
蓝光嘉宝服务以物业管理服务、咨询服务、社区增值服务为三大业务线,坚持提供优质物业管理服务,创新“嘉宝生活家”增值服务模式,通过打造科技智慧物业,持续提升物业管理效能和客户满意度。管理业态覆盖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办公物业、城市综合体、总部基地、旅游地产等运营服务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9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18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自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3月28日期间的利息以及7.00亿元的回售本金,回售完成之后,债券余额为0亿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三)”自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自2019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自2019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三)”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以及0.2亿元的回售本金,回售完成之后,债券余额为0亿元。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三期)”自2019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5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9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3日期间的利息以及4.49745亿元的回售本金,其中3.20亿元完成转售,实际回售规模为1.29745亿元,目前债券余额为11.8122亿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支付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2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19】562号),评定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G023-FI-X号),评定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B【2020】003号),确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调整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20】232号),评定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89号)、《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87号)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688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19蓝光01”“19蓝光02”“19蓝光04”“20蓝光02”“16蓝光01”信用等级为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0】072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19蓝光01”“19蓝光02”“19蓝光04”“20蓝光02”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购房需求短期回落,项目复工和竣工均有所延迟。面临疫情挑战和宏观调控背景,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在投资上调结构、调节奏,在项目运营层面全面提升运营和盈利能力,强化运营夯实公司基础,保持了经营业绩的平稳。
1、经营业绩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57亿元,同比增长9.6%;实现利润总额49.47亿元,同比下降11.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2亿元,同比下降4.5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9967元/股,同比下降5.42%;实现净利率8.56%,较上年减少2.05个百分点;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60%,较上年减少5.28个百分点。
2020年1-12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金额1035.36亿元,实现销售面积1205.07万平方米,其中合并报表权益销售金额710.61亿元,权益销售面积908.99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新开工面积1236.0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07.32万平方米。
附表:2020年房地产业务分区域销售情况表
注:合并报表权益销售金额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项目销售总额。
附表:2020年房地产业务分区域开发情况表
单位:万平方米
2、精准投资成果明显,土储结构持续优化
2020年,在公司投资战略指引下,坚决执行调结构、调节奏策略。聚焦高周转,投资布局向市场好、周转快、能力强的区域进行倾斜,坚定回归新一线、二线及强三线城市。坚持调整资源结构,因城施策,形成城市分类,动态管理投资城市标准。持续加强多元化投资,包括招拍挂、合作拿地、收并购、代工代建等。2020年,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60个,总建筑面积约962万平方米,新增项目数量新一线、二线及强三线占比八成,华东区域占比四成。土地储备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资本突破,财务稳健
2020年,公司发行公司债15.5亿元、美元债9.5亿美元、中期票据30亿元、短期融资券7亿元。2020年7月,公司以自持物业资产为基础,成功发行办公物业类REIT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0.65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
截止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2582.64亿元,总资产负债率为82.04%,净负债率为88.57%,扣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73.03%;期末公司预收款项862.08亿元(含税),在手现金297.43亿元,现金短债比1.06。通过严格控制财务杠杆,确保了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报告期内,标普评级B+,穆迪评级至B1,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上调至AAA,评级展望稳定。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7年度,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变更的主要影响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简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其中:①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②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包括751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增加263家,其中本期新设增加217家、非同一控制合并增加46家;本年减少36家,其中处置子公司减少26家、注销10家。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43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523.48万份进行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9日,授予23名激励对象11,42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1,42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384万份调整为1,937.60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10月12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9元/股,剩余的957.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1月20日,公司预留授予的98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0、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12月28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57.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1月29日,公司预留授予的957.6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14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20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年4月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83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23名,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14,091.60万份。
15、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19年6月19日-2020年5月8日,可行权数量为4,989.6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尚待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19年11月13日-2020年5月8日,可行权数量为264万份;第二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5月8日,可行权数量为383.04万份。
截止2020年6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082.24万股。
16、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19年5月8日实施完毕。依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84元/股;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99元/股调整为4.73元/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39元/股调整为5.1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08万份进行注销;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7元(含税),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84元/股调整为6.55元/股;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73元/股调整为4.44元/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3元/股调整为4.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0年9月4日-2021年5月7日,可行权数量为2,523.48万份。
19、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130.28万份;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393.208万份。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523.4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及对公司的影响
1、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9.97亿元,未达到“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500,000万元”的绩效考核指标,公司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作废并注销。
2、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注销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130.28万份;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393.208万份。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523.48万份。
3、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蓝光发展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依据、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蓝光发展尚需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0466 公司简称:蓝光发展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迟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俊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伟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18、023、025、026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36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蒋淑萍女士、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技能和经验,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计的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履行了相关职责;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关联监事王小英回避表决):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一)、(四)、(五)、(六)、(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37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暨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情况概述
(一)提取十四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34,852,613.39元
(1)应收账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依据历史经验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提取坏账准备215,969,539.99元,依据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92,512,411.20元,核销坏账准备20,629.63元,由于企业合并范围变化转出坏账准备15,782,102.36元,抵减期初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134,071,903.64元,应补提坏账准备97,700,368.34元,实际补提97,700,368.34元。
(2)其他应收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依据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提取坏账准备199,207,185.81元,依据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15,000,000.00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008.10元,由于合并范围变化增加坏账准备521,118.46元,抵减期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161,542,830.40元,应补提坏账准37,152,245.05元,实际补提37,152,245.05元(本年计提74,430,592.99元,本年转回37,278,347.94元)。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5,880,478.91元
依据2020年12月31日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90,512,458.63元,本期处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同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76,780,064.49元,由于企业合并范围变化增加存货跌价准备173,256,595.88元,抵减期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1,428,155,448.32元,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65,880,478.91元,实际补提165,880,478.91元。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大,主要系泸州长岛国际社区、成都雍锦丽府车位、长岛国际社区在建项目业态,根据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销售情况,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汇总表
3、本期无需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4、本期无需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5、本期无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6、本期无需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7、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元。
依据2020年12月31日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81,040.16元,本期处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同时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8,936.43元,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5,798.96元,抵减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4,645,775.55元,应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元,实际补提0元。
8、本期无需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9、本期无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10、本期无需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11、本期无需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12、本期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依据2020年12月31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837,945.37元,本期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624,672.00元,抵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年初余额8,462,617.37元,应补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元,实际补提0元。
13、本期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14、本期无需计提其他减值准备的事项发生。
(二)本期处置资产情况
1、存货处置
本期处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603,833,650.24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76,780,064.49元,处置净损失70,937,768.58元。
2、固定资产处置
本期处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原值336,674.52元,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8,936.43元,处置净损失0元。
(三)对财务成果的影响
2020年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共计减少本期利润总额371,670,860.88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本期利润总额134,852,613.3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本期利润总额165,880,478.91元,处置资产减少本期利润总额70,937,768.58元。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查,公司2020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42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
及担保协议》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继续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188,300万元,借款余额为61,600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19,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41,893.66万元。公司与蓝光集团发生的共同投资暨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详见临时公告2019-061号、2020-008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于2020年4月15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将于2021年5月15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公司与蓝光集团于2021年4月8日续签了《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50亿元,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支付担保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188,300万元,借款余额为61,600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19,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41,893.66万元。公司与蓝光集团发生的共同投资暨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详见临时公告2019-061号、2020-008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成都市抚琴东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英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物业管理。
实际控制人:杨铿,持有蓝光集团95.04%的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蓝光集团母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449,458.71万元,总负债307,605.24万元,净资产141,853.4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635.81万元,净利润29,696.3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公司1,422,143,0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6.86%,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蓝光集团签署的本协议,依据了市场化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关联借款及担保定价标准不得超越同期同类型市场水平。在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本合同有效期内: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应乙方申请,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50亿元,借款利息不得超过乙方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不得低于甲方自身的融资成本,如果乙方的同类型同期借款利率低于甲方的融资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提供的借款。
2、甲方同意,应乙方申请,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乙方同意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 %的费率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3、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4、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双方按照年度协商续签事宜,如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新的协议尚未签订的,在此期间双方实际发生的借款和担保,参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关联董事杨铿先生、杨武正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迟峰先生、欧俊明先生、陈磊先生、吕正刚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分别为王小英女士、蒋淑萍女士和雷鹏先生;实际表决监事2名,关联监事王小英女士回避了表决。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融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