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0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始执行。
● 本次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新租赁准则修订施行日2021年1 月1日,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2021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 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均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向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并提出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由财务部执行。
2、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
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孙剑华先生、王伟良先生、韩明海先生按照相关规则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主管部门限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确定的范围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上表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2020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
三、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上表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2021年预计金额与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都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
四、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绍兴市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国兴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皋埠镇下堡村下皋河南岸1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五金机械、电动设备、轴承、金属制品;批发、零售:五金机械、电动设备、轴承、润滑油、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纺织品;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林国兴、单建芬、单建斌
关联关系:绍兴市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林国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明海的表兄弟。单建芬系林国兴的配偶,单建斌系单建芬的兄弟,林国兴、单建芬、单建斌三人合计持有绍兴市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亲属关系未构成韩明海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关系,因此,绍兴市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上述法规列举的关联方,但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并作出相关决策,将绍兴市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二)绍兴建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伟琴
注册资本:68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梅林路558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电子产品及配件、汽车仪表及配件、五金机械及配件。
主要股东:王伟琴、金兴建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三)绍兴越剑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剑华
注册资本:9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阳嘉龙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五、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主管部门限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通过协商一致进行定价。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合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交易的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市场定价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