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1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比较了解。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市场价格及2020年度审计的业务量,2020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共17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姓名:徐聃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姓名:胡晓佳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姓名:姜干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郑敏、谢康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0-014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0,735,15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3.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999,972.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76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1,231,972.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下述项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以及审批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募集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核查意见。
七、其他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郑敏、谢康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故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民生证券认为索菲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于索菲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1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万元,预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000万元。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992.49万元;其中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054.92万元。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备注:本年年初至3月底累计发生额未经审计。以上表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8月08日
注册资本:1,145,622,80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
法定代表人:Samuel nian liu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园林设计,营林造林,林产品销售(国家专控除外),中密度纤维板生产,各种人造板的深加工、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等自产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各种人造板、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的进出口、批发;代管房屋租赁。
丰林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林集团总资产为3,833,981,108.09元,净资产为2,893,089,863.54元,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452,314.19元。(经审计数据)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索菲亚”)经股东大会批准参与丰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的非公开发行项目,认购丰林集团65,281,900股股份,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5.68%(因丰林集团2019年2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1,149,480,800股变更为1,146,336,800股,深圳索菲亚持股比例由5.68%增至5.69%)。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系公司上游供应商,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的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上游企业,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其采购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产品,一直保持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严格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丰林集团成为关联方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签署交易协议,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一直保持良好的经营业务往来关系,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丰林集团本次成为关联方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丰林集团签订正常的业务往来合同。公司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郑敏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此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参与丰林集团非公开发行事项,项目实施后,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丰林集团为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的关联方。本次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故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10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以及潘雯姗女士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只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本年年初至3月底累计发生额未经审计。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受2020年度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宁丽”)
杭州宁丽法定代表人为柯国生,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杭州市下城区灯芯巷14号底层106室,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家具、家居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厨房用具;服务:室内装饰;其他均需报经审批的一切项目。
杭州宁丽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宁丽总资产为3,455.14万元,净资产为352.78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60.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旗下主要子公司向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销售定制家具及配套家具。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家居有限公司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
(二)定价依据
1、杭州宁丽自2010年开始经销公司的定制衣柜家具产品。公司及旗下主要子公司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
2、极点三维就杭州宁丽向工厂下单订购家居产品的订单逐单收取服务费,2021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以上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的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就杭州宁丽经销公司销售定制家具及配套家具事宜,公司及旗下主要子公司将与杭州宁丽签订2021年度产品经销合同。
2、就向杭州宁丽经销公司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事宜,极点三维与杭州宁丽签订2021年软件与网络服务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宁丽销售定制家具及配套家具产品,以及子公司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其他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杭州宁丽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交易内容是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杭州宁丽销售定制家具及配套家具产品,以及子公司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杭州宁丽经销公司产品,以及子公司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的价格及条件与公司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并不享受优惠待遇。该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故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0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3点。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21年5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其中议案十二、议案二十六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19楼
4、联系电话:020-87533019/020-87579391(传真)。
5、联系人:陈曼齐、陈蓉。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曼齐、陈蓉
电话号码:020-87533019
传真号码:020-87579391
电子邮箱:ningji@suofeiya.com.cn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5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1年5月7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2,投票简称:索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①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审议事项表决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③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0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21年4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没有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1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事项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为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授权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融资,款项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等业务。
(2)为了有效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该在授信额度以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且符合第(1)点;公司结算中心负责监控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是否符合第(1)点要求。
(3)对于对外的债权性融资的融资机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为自身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如下:
3.1公司董事长或由公司董事长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授信协议;
3.2单笔实际融资协议,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后,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2对公司存量融资及上述新增融资,在债务存续期间的变更,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对增信措施中涉及担保事宜的,按公司担保事项相关授权另行审批。
(5)本决议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办理的授信协议、融资协议以及担保协议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良好,本次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促进其发展及业务的拓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批准的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融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