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最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一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二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李钢近三年签署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乃静近三年签署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近三年复核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并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操守,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4,73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5,699.1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03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了“苏公W[2019]B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9]E1106号),截至2019年3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862.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因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因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2020 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0 年4月3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时印务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3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及定期存款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年 12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 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和“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正在建设的“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其中:“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4,380.00万元,用于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 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4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除因实施“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向全资子公司金时印务增资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实施原募投项目外,其它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投入正在建设的“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变更“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 16,002.00 万元(其中:“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需扣除向金时印务增资部分,该项目变更募集资金 4,940.30 万元;“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 25.29 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 6,628.17 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4,408.24 万元)用于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7月3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投入金额的议案》。因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设计规划调整,建筑结构及装修标准等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加之受疫情、环保、施工进度等因素影响,导致施工成本上升,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及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原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也随之变更,具体用于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的部分土地购买款及工程费用(房屋建设工程和装修工程)、部分生产设备及安装费用等项目支出,具体支出项目及金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公司于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9月7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4、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包含预先投入置换的金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及定期存款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制定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及定期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三、《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四、《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其它条款不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762,215.21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276,221.52元,加上母公司202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08,951,817.54元,减去2020年利润分配 101,25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6,187,811.23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182,249.8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6,460,774.55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6,187,811.2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为提高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7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现金流较为充裕,经营情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彩时集团有限公司提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需要,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温思凯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思凯先生通过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68 万股,占比0.0288%,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温思凯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小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范小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自贡市汇东大酒店有限公司审计主管,自贡市雄飞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四川雄飞利通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范小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小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范小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