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10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1年4月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中煜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22,688,557.4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2,268,855.75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00,419,701.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62,954,125.80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19,956,453.7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43,417,373.79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455,47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417,651.5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与银行合作现状,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如下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类额度),该额度亦可用于在申请银行授信时有总部授权需要的子公司: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授信品种,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满足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2021年度公司预计为其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2.2亿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2021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7亿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董云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朱日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3,476,750股变更为455,476,7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43,476,750元变更为455,476,7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监管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简历

  朱日宏: 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6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1991年-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曾任电光学院教授及副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工信部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和工信部先进固体激光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为中国光学学会理事,中国光学会光学测试专业委员会主任。1997年获“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 称号,2003年被评为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除前述任职外, 朱日宏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之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登记;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联系方式:

  电话:0791-88161979    传真:0791-88162001

  电子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1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西联创南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分科技”)、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久光电”)、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南昌欣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磊光电”)、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志”)、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微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9,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1,818.88万元。

  ●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为子公司联创致光及深圳联志提供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39,000.00万元。具体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如下:

  1、公司继续为控股孙公司南分科技2021年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2、公司继续为控股孙公司联创致光2021年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

  3、公司继续为控股孙公司中久光电2021年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4、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联创电缆2021年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5、公司继续为欣磊光电2021年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6、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联志2021年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7、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特微电子2021年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为部分控股子公司2021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39,000.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为子公司联创致光及深圳联志提供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分科技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南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智俊

  注册资本:3,468.93万元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科技园101号厂房4楼

  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153.15万元,总负债4,796.46万元,净资产2,356.69万元,资产负债率67.05%;2020年营业收入8,021.34万元,净利润1.97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直接持股37%,间接持股51%。

  2、联创致光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荣华

  注册资本:18,500万元

  注册地:南昌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064.91万元,总负债79,697.60万元,净资产26,367.31万元,资产负债率75.14%;2020年营业收入11,3942.14万元,净利润1,671.06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间接持股66.98%。

  3、中久光电

  公司名称: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中煜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55号临瑞青年公寓1号楼5楼517室

  经营范围:大功率脉冲及连续光纤激光器、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激光系统、电源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激光器控制软件设计、开发、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365.25万元,总负债982.40万元,净资产4,382.85万元,资产负债率18.31%;2020年营业收入2,226.88万元,净利润562.28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间接持股55.00%。

  4、联创电缆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喆亚

  注册资本:26,314万元

  注册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72号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组件、光纤光缆及配件、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对外投资;通信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塑料粒料、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229.22万元,总负债5,013.94万元,净资产20,215.28万元,资产负债率19.87%;2020年营业收入13,728.16万元,净利润-2,053.99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直接持股78.72%。

  5、欣磊光电

  公司名称:南昌欣磊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宁平

  注册资本:808万美元

  注册地: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江南园区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经营和销售各类光电子材料、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材料、器件及深加工产品、应用产品、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及上述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以及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180.33万元,总负债5,757.72万元,净资产7,422.61万元,资产负债率43.68%;2020年营业收入13,898.97万元,净利润-180.12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直接持股74%。

  6、深圳联志

  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荣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工业园区厂房十栋四层西

  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914.70万元,总负债7,686.39万元,净资产3,228.31万元,资产负债率70.42%;2020年营业收入27,037.50万元,净利润583.09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直接持股70%。

  7、特微电子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中煜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七四六厂内

  经营范围:半导体微电子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光电一体化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生产、销售;电磁兼容与防雷防静电的设计施工与产品销售;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计算机及网络软硬件开发销售,信息化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电子智能化系统、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及AR、VR技术开发;数据中心、机房工程设计施工,航空设备配套产品及其他电子系统工程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986.33万元,总负债537.71万元,净资产4,448.62万元,资产负债率10.78%;2020年营业收入2,905.49万元,净利润621.5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直接持股100%。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查阅,公司本次申请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3.9 亿元的担保,该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1,818.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56%;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查阅,公司本次申请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3.9亿元的担保,该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1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3,476,750股变更为455,476,7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43,476,750元变更为455,476,7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1-00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39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四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1年4月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强化公司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2.2亿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的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3,476,750股变更为455,476,7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43,476,750元变更为455,476,7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监管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日

  

  公司代码:600363                          公司简称:联创光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455,47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417,651.5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78%。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系列产品、背光源系列产品、光电通信与智能装备线缆及金属材料产品、半导体激光系列及航天微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中,智能控制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控制、新能源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领域;

  背光源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工控、车载、电脑等背光源显示领域;光电通信与智能装备线缆及金属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产品及相关设备、计算机网络、军用等领域;半导体激光系列及航天微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为光纤耦合输出泵浦源模块、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MEMS传感器、光电耦合器等,广泛应用于国内军工单位配套的星、箭、弹、船、机等军用装备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多元化经营性企业。

  公司采用股份公司与子公司矩阵式战略管控的经营管理架构,实现股份公司战略管控、子公司灵活经营的模式。公司各职能部门从“指导、服务、协调、监督”角度出发对各产业板块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与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采购、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智能控制器行业

  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产业智能化升级。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与家居建筑系统的融合应用,提升建筑设备及家居产品的智能化水平。研发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家庭互联互通协议、接口标准,提升家电、耐用品等家居产品感知和联通能力。

  工信部《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家居、健康管理、移动智能终端和车载产品等领域的应用,丰富终端产品的智能化功能,推动信息消费升级。

  智能控制器是智能化控制着某种电子机器设备的一种小型设备,大部分特定程式功能都要靠它来实现。由于智能控制器的下游产品多样化、专业性也较强,因此行业集中度也相对较低。在智能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场热度不断高涨、国家政策利好的背景下,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数据,我国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超1.3万亿元,其中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和电动工具、智能建筑与家居、工控设备及电源控制是智能控制器的主要应用领域。

  2、背光源行业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信息产业发展指南》(2016 年-2020 年),提出“拓展新型显示器件规模应用领域,实现液晶显示器超高分辨率产品规模化生产”;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中明确将新一代信息终端设备、新型显示器件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背光源显示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以及车载显示器、医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专业显示类产品,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下,LED产品应用领域渗透率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增加。终端市场的需求增长,液晶显示模组的渗透率提升,以及5G网络建设、智能化和物联网趋势下的强劲需求,为我国背光源显示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容量和发展潜力,带动背光源显示产品需求的持续上涨。

  3、光电通信及智能装备线缆行业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配套行业,电线电缆行业的未来发展离不开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正处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和升级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关键阶段,积极主动地顺势而为,电线电缆行业将可获得历史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市场需求来看,一是在“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推进优化城填化建设,未来几年,在电力、轨道交通、通信、建筑、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将给线缆产业提供稳定的市场;二是围绕国家“制造强国”战略,通过先进制造和高端装备制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为线缆产业创造新的高端市场;三是我国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以及数字经济发展,未来对光纤光缆的需求将形成长期的持续拉动力,另外,5G系统下的智能建筑、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室内布线、局部接入网等大量需要的广域漏缆和波导漏缆、新型数据缆和高速线、小规格馈线等都将有较大增量;四是国家“一带一路”和RCEP的签署也将给线缆出口注入新的动力;五是随着我国对国防科技工业的投入加大,装备自主率和国产化率大幅提升,军工线缆行业也将保持良好增长趋势。

  4、半导体激光器行业

  近几年,我国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指导性文件对激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指明了未来发展的方向。

  目前与激光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已经遍布全球,形成了丰富和庞大的激光产业。2018 年全球激光行业产品总收入达到137.54亿美元。虽然中国激光市场整体起步较晚,但随着国内企业突破激光器核心技术,实现激光器和核心光学器件的规模化生产,推动光学原材料成本下降,国内激光设备的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半导体激光器销售规模于2014年至2018年实现近5倍的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8%。中国半导体激光器市场规模增加较快,主要受益于半导体原材料平均成本下降、中国半导体材料厂商资源整合能力提升、激光器封装成本降低等因素。

  5、军用电子元器件行业

  军工电子作为我国军事建设重要的环节,各类军工电子需求数量与日俱增,而且目前我国军工电子行业的特种芯片仍需依赖进口,因此,解决部分军工电子的国产化替代也变得刻不容缓,市场潜力巨大。随着国家国防装备采购“十四五”规划落地,军品订单增速有望提升。国防信息化提速与国产化替代共振,军工电子元器件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2,668.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12%。其中,智能控制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54,213.99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40.30%;背光源及应用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31,202.40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34.29%;半导体激光系列及航天微电子元器件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8,409.99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4.81%;光电通信缆、智能装备缆及金属材料业务产品实现收入63,909.88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16.7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2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