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10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9:00,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靖刚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程靖刚先生投了弃权票,认为:内控有效性无法发表意见。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稿)(全文、摘要)。

  程靖刚先生投了弃权票,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减值金额待复核,影响部分财务数据确认,暂无法发表意见。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程靖刚先生投了弃权票,认为:理由同议案二。

  4.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程靖刚先生投了弃权票,认为:理由同议案一。

  6.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文化宫店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7,183.60万元,此减值准备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7,183.60万元。

  程靖刚先生投了反对票,认为:评估假设的关键参数有失公允,减值不够充分,建议审慎处理。

  7.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8. 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9.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10.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就第6至第9项议案,监事会分别出具了《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计提事项的说明》。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 2021-01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为-130,252,171.16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6,990,812.85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需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此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 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审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1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0年末,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文化宫店有减值迹象的长期待摊费用等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文化宫店是公司自2016年起,以2.95亿元的租金向南宁市总工会承租的商业经营场地,租赁期限20年,免租期3年,租金已全部付清。截止2020年12月31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文化宫店租金及后续投入的装修费余额为2.57亿元。另外,文化宫店装有通风设备、中央空调、直通电梯、货运电梯、消防电梯及自动扶梯、停车场智能进出系统等固定资产641.44万元。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文化宫店的客流量锐减、营收大幅下降,经营压力、租金收取压力大增,租户退租、空铺现象更为严重,已存在重大减值迹象。

  二、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测试过程中,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文化宫店长期待摊费用等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以财务报告资产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本次评估对象是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文化宫店预付租金及装修工程的公允价值,评估范围为公司于基准日申报的其向南宁市总工会租用的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南宁百货文化宫店房地产,具体为南宁市工人文化宫职工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负一层至地上四层43,541.00平方米的商场,以及负二层至负三层地下停车场893个停车位。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766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文化宫店长期待摊费用等相关长期资产公允价值评估值19,158.30万元。另外,公司管理层对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为17,973.99万元。由于文化宫店相关长期资产主要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租金和装修费,固定资产占比极小,且固定资产均为动产设备,可异地安装使用,故无需预计处置费用。综上,公司按孰高原则,以《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公允价值19,158.30万元作为可收回金额。

  文化宫店相关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6,341.90万元(其中,长期待摊费用资产余额25,700.46万元、固定资产余额641.44万元),可收回金额19,158.30万元,资产减值7,183.60万元。由于文化宫店固定资产占比极小,且可异地安装使用,单项资产并无明显减值迹象,上述资产减值由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租金和装修费承担更为合理。

  (二)计提金额

  根据以上减值测试结果,公司于本期确认“文化宫店租金及装修工程”长期待摊费用资产减值损失7,183.60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此减值准备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约7,183.6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陈琳董事在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上,投了反对票。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对公司文化宫店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计提长期待摊费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魏志华及孙韬独立董事建议公司考虑在转租、退租等方案中寻求更适合的解决方案。

  赵磊独立董事在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上,投了弃权票。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程靖刚先生在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监事会上,投了反对票。

  八、审议程序

  1.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以五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以6票同意、1票反对、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陈琳董事投反对票,认为:评估假设的关键参数有失公允,减值可能不够充分,建议重新复核。

  孙洪董事投弃权票,认为:文化宫项目还要研究测算。

  赵磊独立董事投弃权票,认为:建议复核数据。

  3.202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程靖刚先生投了反对票,认为:评估假设的关键参数有失公允,减值不够充分,建议审慎处理。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15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财务计提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或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对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合同纠纷等计提坏账准备、对诉讼案判决计提预计负债,具体如下:

  (一)对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广西南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南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新世界商业有限公司、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净资产已为负数,母公司对上述4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出现严重减值迹象。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结果,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十五条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4家子公司以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共约5100万元。

  计提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将减少2020年度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5090万元,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数据。

  (二)计提坏账准备

  本年度公司拟计提坏账准备共约756.82万元。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756.82万元。具体如下:

  1.南百汽车计提坏账准备共约55.57万元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百汽车)与广西美聚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聚达)合作协议纠纷案,追加计提坏账准备约25.17万元。

  2017年10月,因合作协议纠纷,南百汽车将美聚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美聚达偿还220.90万元购车欠款。但因美聚达查封财产不足以弥补该项债权,2017年年末公司已对该笔欠款220.90万元计提了坏账准备110.90万元。2018年5月法院判决:美聚达公司应返还欠款220.9万元,美聚达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由其法人代表承担补充偿还责任。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21年1月,南百汽车已收回美聚达法人代表承担的款项共约84.83万元,美聚达尚欠136万元。因美聚达早已无资产可以偿还其应承担的136万元,收回136万元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需补计提坏账准备约25.17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2)南百汽车补计提坏账准备30.40万元

  因南百汽车与中华品牌经销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华厂家)在进行财务清算过程中,中华厂家于2020年11月20日依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破21-1号《案件决定书》申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南百汽车作为中华厂家的债权人,将按法律程序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债权申报,但账面余额共约32.8万元最终能否收回尚未可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已于2019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2.40万元,现补计提坏账准备30.40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2.公司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追加计提坏账准备约644万元

  2018年7月,公司因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汇丰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湛江京昌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昌泰食品有限公司5家供应商发生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截至2019年末,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460万元。2020年11月,公司收到二审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发回重审。2020年末,公司根据评估机构对保全财产价值及调查了解到的保全财产抵押状况进行重新评估的评估结果,扣除已查封资产已设定抵押债权金额后,与2019年末预计可收回金额进行对比,遵循谨慎性原则,且考虑本案需解决的时间较长,诉讼结果难以合理有效判断,故按两者孰低确认2020年末的预计可收回金额,2020年需追加计提坏账准备共约644万元,此项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3.家电分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约57.25万元

  经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情况的初审结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家电分公司与两家供应商的欠开发票往来在“应付账款-进项税”借方长期挂账,目前公司与该两家供应商均已无业务往来。经催收,预计收回的可能性极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需将上述金额57.25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三)计提预计负债

  本期公司因历年诉讼案件判决形成的预计负债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约-2751.8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特步)买卖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约2513万元

  2018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兴宁区法院传票。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事由,标特步向兴宁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临2018-010号公告。

  2018年6月12日,公司向兴宁区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标特步。期间因管辖权异议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2月2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桂01民终385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本案由兴宁区法院立案受理。

  2019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兴宁区法院(2018)桂0102民初952号《受理通知书》,兴宁区法院正式受理公司对标特步的反诉。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临2019-031号公告。

  2020年4月20日,兴宁区法院判决送达《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临2020-012号公告。根据判决,公司需支付违约金约3170万元(自2014年8月6日起计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并由标特步赔偿公司契税滞纳金损失14.70万元。

  2020年5月,因不服一审判决,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根据公司法律顾问与代理律师对本案的综合判断,公司本年度对本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约2513万元,此项预计负债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约-2513万元。

  2.武鸣店与广州市金匙房地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约139万元

  2019 年,公司武鸣店与金匙物业因服务合同纠纷,金匙物业向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桂0122民初5154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临2020-041号公告。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因二审诉讼结果不确定,公司暂按一审结果计提预计负债139万元,此项预计负债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约-139万元。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计提预计负债约99.8万元

  2020年9月,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向原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共约99.8万元。事故发生后公司已向原告支付了赔偿金约60万元,按判决书还需增加支付38.60万的赔偿款。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因二审诉讼结果不确定,公司暂按一审结果计提预计负债约38.60万元,此项诉讼的预计损失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约-99.8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坏账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508.62万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2.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预计负债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 2021-016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按要求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精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明细表

  

  除上述主要条款修订外,还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表述内容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附件。

  二、经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细表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细表

  

  3.《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细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修订)

  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修订)

  4.《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第1项及3-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和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单位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及代理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参加会议。

  (二)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9:30-11:00、15:00—17:00。

  (四)登记地点: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71)2610906

  2.传    真:(0771)2610906

  3.邮政编码:530012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