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59,24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3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66号文核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钱小妹、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金投盛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乔晓辉、戚国红、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益安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242,250股,新增股份于2020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钱小妹、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金投盛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乔晓辉、戚国红、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益安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通过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59,24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3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9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化结构表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