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达兴”)、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先生和范朝霞女士借款不超过15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有资金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筹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其实际融资成本。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临2019-032、2019-033、2019-037)。
2019年10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先生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0.00万元,年借款利率为6.50%。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临2019-080)。
2020年4月,公司向冯焕培先生支付了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4月8日的借款利息,并与冯焕培先生签订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原借款合同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30日,年借款利率为6.50%。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临2020-024)。
2020年11月,公司向冯焕培先生支付了自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10月15日之间的利息。关于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和剩余利息的归还事宜,公司与冯焕培先生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原借款合同期限延长至2021年10月30日,年借款利率为6.50%。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临2020-062)。
二、进展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偿还了冯焕培先生20,000.00万元借款,并向冯焕培先生支付了扣除其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借款利息。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