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1-04-08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4月6日、4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9),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截至目前,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