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4-08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新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4月6日、4月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2021年3月24日以来,公司股价波动巨大,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累计换手率高达461.04%,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主营燃气销售、风力发电等业务,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1亿元,同比小幅增长6.33%,期末资产负债率为70.84%,处于较高水平,公司负债压力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相关风险。

  ● 前期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拟发行不超过1,154,973,118股(含本数)A股,融资金额不超过51.1亿元,相关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审批风险、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4月6日、4月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2021年3月24日以来,公司股价波动巨大,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累计换手率高达461.04%,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主营燃气销售、风力发电等业务,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1亿元,同比小幅增长6.33%,期末资产负债率为70.84%,处于较高水平,负债压力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相关风险。

  4、前期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拟发行不超过1,154,973,118股(含本数)A股,融资金额不超过51.1亿元,相关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审批风险、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