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52版) 2021-04-08

  股票简称:科美诊断    股票代码:688468

  

  Chemclin Diagnostics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特别提示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诊断”、“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发行人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40,1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3,313.907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2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7”)。截止2021年3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9.09倍。公司本次发行的市盈率如下:

  (1)20.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通过担任宁波英维力及宁波科倍奥的普通合伙人控制发行人35.00%的股权,持股比例较低;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将控制公司31.4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发行人股权比例较低,不排除上市后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而对公司的人员管理、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李临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核心作用,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战略、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存在公司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可能性。

  (二)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导致的风险

  为保证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各级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完善医疗行业政策法规。在体外诊断领域,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开始实施“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措施。其中,“两票制”是指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旨在减少流通环节;“带量采购”是指区域集中采购的基础上,以量换价、量价挂钩,旨在降低终端采购价格。

  预计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措施将会逐步推广。如果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的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对经销商系统进行优化,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可能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1821143766.5”、“ZL201821143729.4”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因第三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无效被部分无效或对权利要求进行了调整。

  除此以外,发行人亦与成都爱兴存在数起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公司存在部分知识产权无法形成技术保护或遭受侵权的风险。

  (四)装机数量和终端覆盖用户数量较少的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公司销售增长迅速,业务快速拓展,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9.46%。LiCA系列产品收入从2017年的1.39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2.9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45%,产品注册证由2017年末的21项丰富至近50项。但公司较国外巨头和部分国内龙头在业务规模上偏小。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化学发光投放仪器1,914台,覆盖1,101家终端用户,相较于其他主要竞争对手的国内装机数量和客户覆盖程度仍有一定差距。

  如未来因技术变革、市场结构调整或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无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或销售增长,可能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经营场所租赁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经营场所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虽然公司对经营场所的租赁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稳定状态,但不排除出现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到期无法续租或租金大幅上涨、租赁过程中发生出租方违约等情形。

  发行人子公司博阳生物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蔡伦路88号杰隆大楼的租赁房屋产权人原系上海杰隆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杰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隆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国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该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予以查封。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上述租赁房屋产权人已经变更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千咏实业有限公司,博阳生物与上海千咏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就租赁事项进行商谈,但双方尚未签署新的租赁协议。若双方无法就新的租赁协议达成一致,博阳生物向法院主张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有关法院认为上述租赁物业抵押权的设立、法院的查封早于租赁关系设立时间,博阳生物承租的上述租赁物业面临在原租赁期限内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15,375.6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91%、54.63%、54.16%和52.11%。公司商誉为2017年度同一控制下收购博阳生物自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承接而来。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报告期内不存在商誉减值。但如果公司与子公司博阳生物无法持续实现有效整合并发挥协同效应,或者因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博阳生物出现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情况,存在发生商誉减值的风险,将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一定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4号”批准。根据科美诊断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科美诊断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科美诊断A股总股本为40,100.0000万股,其中3,313.9075万股于2021年4月9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科美诊断”,证券代码为“688468”。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4月9日

  (三)股票简称:科美诊断

  (四)股票扩位简称:科美诊断

  (五)股票代码:688468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100.0000万股

  (七)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100.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313.9075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6,786.0925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615.0000万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205.00万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中信证券科美诊断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410.00万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4,372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38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710,925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1%,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91%,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4.17%。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选取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7.15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01,00.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为28.67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2019年,发行人的归母净利润为14,059.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12,591.82万元,2019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45,466.65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控股股东是宁波英维力,宁波英维力持有发行人10,800.000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6.93%。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临,其通过宁波英维力间接控制公司26.93%的股份,通过宁波科倍奥间接控制公司4.4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1.42%的股份。

  李临基本情况如下:

  李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居民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620612****。

  李临的主要履历如下:1984年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芝加哥分校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至1986年,任中日友好医院药剂师;1986年至1992年,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实习研究员;1992年至1997年,任美中互利工业公司全国销售经理;1998年至2007年,任强生医疗器材(中国)有限公司诊断事业部负责人。2008年加入科美生物,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任期3年。本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监事

  公司有3名监事会成员,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具体情况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黄正铭、ZHAO WEIGUO、刘宇卉3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间接持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上述持股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情况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除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宁波科信义、宁波科德孚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五、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科美诊断共设置4个员工持股平台包括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宁波科信义、宁波科德孚,其中宁波科信义和宁波科德孚持有宁波科倍奥股权,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持有科美诊断股权。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上述持股平台共涉及115名合伙人,同一合伙人在不同平台持股数量合并计算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

  持股平台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100万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10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2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万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1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获配金额44,119,075.00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2)中信证券科美诊断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交所科创板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中证投资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跟投数量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5%,获配股份数量为205万股,获配金额14,657,500.00元。

  3、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及参与规模

  2021年3月3日,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加科创板IPO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拟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的10%。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已设立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总规模的10.00%,即410万股,获配售金额29,461,575.00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科美诊断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年3月2日

  募集资金规模:5,000.00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29,461,575.00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数量:410万股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持有比例:

  注: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上述参与对象中,李临、任乐、黄燕玲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对象均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

  2、限售期限

  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1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7.15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22.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2.7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0.31元(以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62元(以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9,31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经审验,截至2021年4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593,051.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556,948.0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07,556,948.01元。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4,459.31万元,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表格中发行费用金额与验资报告中发行费用金额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48,556,948.01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27,879户

  十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100.00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15%。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4,395,0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24,395,000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455,0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0,439,889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5,111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5,111股。

  十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信永中和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份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0BJA90621)。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BJAB10044的审阅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盈利能力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分析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信永中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1BJAB10374)。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

  截至2020年末,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相比2019年末略有上升。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下降主要由于预收款项等科目金额减少所致。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20.01万元,净利润11,702.00万元,相比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所致,终端医疗机构对于非新冠疫情的检测需求被挤压所致。2020年下半年公司生产经营已经全面恢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均有所回升。

  二、2021年一季度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2021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2021年1-3月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2021年1-3月业绩预计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考虑到2020年1-3月公司业务开展受新冠疫情负面影响较大。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作为科美诊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承诺,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下转C52版)